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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户政服务效能,10月27日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户籍人员办理户口迁移不再手持“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来回奔波,只需在拟迁入地派出所通过“省内通办”方式,即可完成户口迁移的一站式办结业务,真正实现让系统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图为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户籍业务工作人员王俊丽在该师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为群众介绍户籍业务“省内通办”具体内容。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刘露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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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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