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的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和托运物品目录》正式实施,新规定对铁路旅客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有较大幅度调整,为了让更多旅客知晓新规定,避免旅客因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而耽误行程,7月1日当天,南京铁路公安处淮安东站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淮安东站,通过展板宣传、标准解释、政策宣讲等方式向进站旅客开展宣传,普及安全检查知识、推动新规定实施、方便旅客出行。
图为民警以充电宝为例向旅客宣传新规定中准许携带的充电宝容量。
法治日报通讯员 赵启瑞 摄
编辑: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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