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见习记者 李波 通讯员 杨东
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侵权纠纷,5月2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以法院开放日为契机,联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快速路大队,共同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法治宣讲活动,邀请辖区两所学校26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院,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威严。
活动现场,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王彩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在场学生讲授了一堂专业、贴合日常的交通安全法治课,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守法通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法治理念,自觉规范道路通行行为,从源头规避道路交通事故及民事侵权纠纷隐患。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快速路大队外环路高架中队民警孟凡超,通过一线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直观剖析各类交通陋习、危险通行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危害后果。同时,现场展示各类交通标识,系统讲解道路通行规则、通行禁忌及应急避险常识,从交通行政执法视角丰富普法内容、补齐宣教短板。
此次普法活动还设立了交通安全趣味问答互动环节,现场学生踊跃举手、积极作答,积极参与互动并领取纪念品,现场氛围热烈浓厚。同学们在轻松有趣的互动氛围中夯实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让安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让学生跟法庭零距离接触,比在课堂开展法治教育更加直观。同学们与法官、民警面对面互动,加深了对民法典和交通法规重要性的理解,将法治的种子种在了学生们的心间。”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一小学德育主任肖冰玉老师说。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