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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展开法学导论研习

《从概念到思维:写给法科新生的12堂法学导读课》绪言节选

2025-10-14 10:48:2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肖建飞 (江苏大学法学院教授)

立意改造一门课程,仅给内容瘦身、给理论减负,或者增加案例是不够的。如果授课者没有为自己主讲的课程明确定位并找到基点,没有清楚地设定授课目的,没有明确的法律方法论用以支持课程内容设计,就无法寻找素材、搭建内容、传递观念,这些环节彼此相关。

试图用有强约束力的规则来处理社会纠纷,这是法律运行的深层内核。学生没有社会观察,需要通过课堂教学来建立对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认知。法学导论只是法学的入门课,一边要面对社会事实,一边要面对法律规范,在两者之间建立起联结。就此而言,理想意义上,法学导论课程是指路天使、是桥梁、是路灯;主讲教师是守桥人、是执灯人。经由法学导论这座桥梁,引导学生走上法学研习之路。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引导学生认识法律,适用规则,模拟如何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

法学导论不是法理学,不需要承担帮助学生建构法学基础理论、一般理论和方法论的功能;法学导论不是法哲学,不需要承担建构法学与哲学之间对话平台的功能。法学导论不该过于理论化、过于抽象、过于形而上学。这门课程需要通俗易懂,把社会问题引入法学思考的范围,同时拉近学生与社会和法律的距离。对于本科一年级学生,法学导论首先要让其了解法律如何经世致用、如何与当下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门课程应该从生活世界中真实发生的法律问题出发,讲事实、讲法律,同时把其中的道理引出来。对于尚未入门者,最重要的不是记住观念、理想、抽象意义层面的法学或法学理论是什么,而是认识到法律实际是什么。

法学导论的角色与功能不同于法理学,其不能遵循法理学课程模块式的内容设计——法律本体、法律历史、法律价值、法律运行、法与社会。通常部分教材写法或者课程讲法试图做到面面俱到,理想意义上是构建完整的课程体系、知识体系,但也可能滑向另一端——浅尝辄止,泛泛而论。原本想开设一家法理学知识的精品商店,但有可能蜕变成法理学知识的陈旧货仓。

随着心智的成长,学生自己可以从现实生活中找到各种各样的鲜活案例。仅仅发现社会问题是不够的,学生不是在社会大学中自学法律。他们需要在大学法学院的课堂上掌握法学话语体系、培养专业思维,法学导论课程与主讲教师是重要的启蒙者。

一本书的写作者、一门课程的讲述者需要有自己的基准和方法论。当下法学研习最典型的视角是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对于大一新生而言,规范法学的授课视角与学习视角更为合理,学生的知识需求应放在首位,授课教师的职责是指导学生学习运用法言法语,引导他们养成法律思维,模拟解决法律问题。换言之,对这门课的功能设定有二:第一,帮助学生熟悉法律的语言体系,训练学生使用法言法语的能力;第二,引导学生养成法律思维,训练他们的论证能力。

审慎选择素材和设计内容,笔者希望设计完成一个有现实参与感的课程。大量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的法律问题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或可以很便捷地找到。思考这一类问题,会对社会生活、法学研习有一种切身的参与感,这样更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动力。

以某一重要社会问题或者重大争议案件作为切入话题,引入每一讲的主题,提出这一讲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在系列案例分析中,讲解知识、传递观念、展开交流、捕捉回应。在每一讲的课程学习中,师生双方都需要对社会生活、法律问题有真切的关注和思考:不仅需要在课程开始时就引出问题(各讲的基本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还需要在个案分析中,随时引出事实问题、法律理解问题与论证问题(各讲的具体问题);让问题推动教师授课、让问题推动学生学习、让问题推动课程教学的开展。问题不是以往教材或者讲义编写者留在每一章后的练习题,并以对本讲知识予以回顾总结的抽象理论问题为主;问题应该既有理论问题也有应用问题,既有带入性的抽象问题也有穿插性的具体问题。

能一口气读完的书多是短小精彩的,理论书籍有难读难啃的共性。但如果作者把理论阐释得环环相扣,围绕着一个核心问题逐层展开论证,读者可能读得慢,不过只要有智性收获,相信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读者可以一点点啃食完大部头的理论书籍。但如果无论是在知识上,还是在思想上,部分书籍都不能吸引专业读者,这可能不是读者的问题,而是书籍本身的问题。

笔者致力于把《从概念到思维:写给法科新生的12堂法学导读课》每一讲的核心知识融于案例与法律分析中,让学生可以一口气读完一讲内容,这12讲的内容一定要有足够的读者关照。简单解释,读者关照就是尊重读者。希望笔者提供给学生的是更经得起追问和推敲的知识,而不是要求学生记住一些知识要点。社会科学虽然不能给出百分之百的确切答案,但至少给出的解释要有足够的说服力。除了讲授相对确凿的知识外,笔者希望教学工作也有一些举一反三的作用,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分析能力,尤其是判断力。

懂法讲理方能赋予法学导论课程生命力,章节体系连贯方能赋予这门课程整体感,现实可参与方能赋予课程意义感,清晰流畅方能赋予课程亲近感。走向生活世界中真实发生的法律问题,学会使用法言法语,尝试使用法律说理方法,证成自己的法律观点。从核心概念到法律方法的讲授,从话语体系到思维方式的引导,如能引导大部分法科新生熟悉法律话语体系、养成思维习惯,便已经是法学导论课程教学之幸了。这门课程不能承载过多的功能。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