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杨幸芳:AI时代版权避风港规则应既是“严父”又是“慈母”

2024-04-17 11:00:08 来源:法治网 -标准+

2024年4月13日,以“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24 年会在京举办,深入探讨人工智能新技术为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机会与挑战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与法务中心总经理杨幸芳在会上作“人工智能视角下版权避风港规则的审视与新构”的主题发言中认为,当前基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对平台责任的关注不仅要关注内容传播的环节,也要关注内容生成的环节,版权避风港规则应既是“严父”,也是“慈母”。

(会议现场)

杨幸芳认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推荐内容的前提是了解用户以及相应内容的特征,是在了解用户兴趣点和进行充分用户画像的基础上去推荐用户所偏好的内容。算法推荐其实是同一平台内的一种链接共享与分享,属于内容分发服务,不同的网络平台有着不同的算推荐规则,算法技术中立并不意味着算法推荐服务的中立。算法推荐可使相应内容得以精准且广泛的传播,给网络平台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对以算法推荐服务传播侵权内容的行为应严格规制,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构成直接侵权。

(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著作权法委员会副主任杨幸芳)

“对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应该依规进行显著标识和分类管理。对于AIGC平台的责任认定,要考虑AIGC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用户是否公开传播了AIGC和AIGC的可版权性等因素。同时,如果用户将侵权AIGC传播到AIGC平台以外的其它网络平台,在认定其他平台责任时也要重点关注其是否易于识别该侵权AIGC等因素。”对此,杨幸芳认为,对于避风港规则的阐释需要关注人工智能的进展,既要在该严的地方更严,也要采取审慎包容的态度来保护产业的发展,不宜过度加重涉AIGC产业的平台责任,并为AIGC平台这种新兴网络服务平台确立妥当的避风港规则。

杨幸芳是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著作权法委员会副主任,其带领未来电视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与法务团队成员系统构建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结合公司业务生态尤其注重版权保护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全面负责了奥运会、冬奥会、世界杯、欧洲杯、央视春晚等重点IP在互联网电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注人工智能挑战与知识产权法变革相关问题。(通讯员 张之余)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