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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

2024-04-12 11:07:2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刘少玄

“人民法院通过‘抓前端、治未病’,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率,筑牢法治根基。”4月8日,在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中心学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上,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君介绍说。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剧,乡村学校不断合并或裁撤,大量留守未成年人需要到镇上中心学校寄宿。禹州市法院在强化审判职能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做实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护。

“我们在审理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多数发生在校园周边。”禹州市法院刑庭庭长崔丽霞分析说,此阶段未成年人多处于叛逆期,对社会认识不足,自身能力也不够,极易形成小团体走上犯罪道路,而且多人聚集、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也尤其能够体现这一点。

“我们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能只机械审理、判决,更要好好分析这些案件的共性,找准根源、做好预防。每办一案,必须对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用能动司法思维做好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治理。”崔丽霞举例说,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被害人均为在校六年级学生,被侵害时间最长的有一年。为杜绝类似案件发生,法院审委会经研究,及时向相关部门、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在摸清乡村留守未成年学生底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进行关爱,并在学校加大法治教育力度,提升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

在崔君看来,做好普法宣传,融入诉源治理尤为重要。禹州市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组建以年轻干警为主的“关爱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团,既深入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征求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方面的需求点和着力点,又深入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今年以来,普法宣讲团成员共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16次,从城区到偏远乡村,为1万余名未成年学生开展以案说法普法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册。

“禹州市法院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使学校、学生与法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丰富了未成年学生的法治实践活动,创新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晋评价说。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