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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娟谈智慧医疗运行——

需要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

2024-04-01 10:13:0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徐娟在《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智慧医疗运行风险防控的法治化策略》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对医疗领域的影响将是开创性的、变革性的、颠覆性的。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医学自身正在从传统行为意识向高科技智能发生巨大转变。智慧医疗是在AI技术与医疗融合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智慧医疗致力于在信息化基础上对海量医疗信息的价值进行获取和分析。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更新和人的需求逐步提升,数字时代的医疗范式走向互联网化、个体化和民主化,智慧医疗在推动医疗模式转型的同时,也带来医疗理念的全方位转变,具体体现在:临床信息化向区域医疗信息化的转变;以疾病为中心到以患者为中心的转变;基础医疗管理到定制个性化医疗管理的转变;从有病治病向未病保健转变。

数字智能在助力智慧医疗飞速发展的同时,不仅带来了智慧医疗数字化转型中的理念和医疗模式的转变,也带来了诸多困境和挑战:第一,智慧医疗的技术风险及限制。智慧医疗系统的良性运行依赖于安全规范的智能技术,技术环境是智慧医疗的关键促成因素。技术的不安全和不规范是导致智慧医疗潜在风险的主要因素;第二,智慧医疗加剧现实的不平等。算法数据的不全面及企业对商业利益的追求导致算法偏见。数据智能在智慧医疗领域的运用也可能令少部分掌握数据和技术的群体有机会实行“数据霸权”,造成新的“数字鸿沟”,从根本上造成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第三,智慧医疗法律保障的不健全。智慧医疗对应的应用场景丰富,其全产业链对应产品繁多、覆盖面广、涉及细节多,但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操控的数据安全、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由此给智慧医疗行业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伦理框架为智慧医疗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第四,技术操控下的患者权利救济困境,包括智慧医疗语境下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困境和智慧医疗的归责不确定性。

智慧医疗运行中需要秉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多元包容的核心价值,在坚持尊重人类自主原则、预防伤害原则、公平原则及可解释性原则的基础上,从保证智慧医疗技术安全、实现智慧医疗普惠共享、完善智慧医疗法律保障和畅通患者权利救济渠道四个方面,探索赋权患者的智慧医疗风险法治化防控策略。智慧医疗需要在满足个体化医疗设计和标准化医疗行为的同时,以患者需求为中心,通过赋权患者,使患者成为自身健康的积极参与者和决定者。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