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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法院“护苗”行动进行时

2024-02-04 09:48:1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邓君

通讯员 冼颖

“我希望永远没有伤害,没有犯罪。”“法官哥哥姐姐们很棒,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我觉得法治是对我们最好的保护。”这些粘贴在“法治心愿墙”上稚嫩的笔迹,是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雨护‘春苗’”活动中,广宁县北市中学的孩子们留下的。

近年来,肇庆法院坚持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搭平台建机制,以最严厉的措施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能动司法精心灌溉,不断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肇庆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4件,民事案件1200余件。

严厉打击 撑起“守护伞”

去年10月30日,108名中学生在封开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了一宗聚众斗殴犯罪庭审。与平常庭审不同的是,案件宣判后,法庭秒变课堂。

“这是一个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斗殴事件,案件的主犯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都是一些喜欢在中学生里‘招揽小弟’的社会青年,他们煽动寻衅滋事、校园霸凌等犯罪,侵害和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蒙艳华现场给旁听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和警示教育课,不但彰显了严厉打击该类犯罪的力度,更让学生们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有所警戒和防范。

未成年人遭受刑事犯罪的侵害,不仅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伤害,也对其心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关乎他们的个人权益,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

去年5月,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端州区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机制》,从权利告知、证据收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情形、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确定、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12个方面细化工作指引。

精准浇灌 护卫“心”需求

“葛法官,感谢您没有放弃我。等我出来,就和爸爸一起去看您……”去年10月,端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葛雪媚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来信。

写信人小杜,15岁时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审理中,葛雪媚察觉到小杜的想法有些偏执且与父亲隔阂比较大。在小杜服刑期间,葛雪媚经常通过书信、语音连线等方式,与小杜聊天,逐渐让小杜感受到法官的善意和关怀,也愿意与葛法官倾诉。

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往往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判断能力。无论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是涉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法官都需要从“心”出发。

“用心引导有时候可以挽救一个在失足边缘的孩子,有时候可以让孩子更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选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肇庆法院的法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真切感受。

前不久,鼎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宗抚养权变更案时,法官助理小关在庭审中留意到了那位紧紧攥着衣角坐在旁听席最角落的孩子。

“小丽,法官阿姨还有话跟你爸爸妈妈说,咱们去外面走走吧。”在与“话痨”小关边散步边对话时,小丽突然带着哭腔说:“我想跟妈妈走,但我怕说出来爸爸和爷爷奶奶就不要我了。”

最终,小丽的父母都为女儿的懂事红了眼眶,放下双方的争执,让小丽安心地跟着母亲开始新的生活。

在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广宁县人民法院新楼人民法庭,有一个心理咨询室,暖色调、软沙发,舒适又温馨。在这里,很多孩子勇敢地告诉离异的父母他们希望跟谁一起生活;在这里,很多父母耐心地与孩子用心对话,拥抱和解。

协同守护 共画美好未来

2023年12月11日,封开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与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就未成年人因唯一监护人犯罪服刑导致无人照料的问题召开座谈会。

此前,封开法院在审理莫某盗窃案时发现,由于莫某妻子早已去世,若收监服刑,其11岁的孩子小莫便无人照料。但莫某又不符合适用缓刑的要求。

一边,是依法公正惩处犯罪;一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面对两难的情形,承办法官到村里了解走访了莫某的亲戚邻居,经核实,小莫确实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情形。法官遂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民政部门为孩子申请基本生活补贴,并由民政部门委托莫某的亲属暂时照料孩子,直到莫某服刑完毕。

封开法院院长杨岭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携手教育、民政、镇、村等多方力量,共同帮助孩子们,解决生活所需,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肇庆中院通过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统计、整理和剖析,以及深入的走访调研,就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调研情况协同团委、民政、教育以及政法各单位,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帮教体系。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