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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皆决于法

2024-02-01 09:52:1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经过春秋时期旷日持久的争霸,诸侯国数量从春秋初期的140多家直线下降到战国初期的20多家。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册命韩、魏、赵三家位列诸侯,至此战国七雄局面正式形成。为了掠夺土地和人口,七雄之间混战不止,而此时的秦国已经吃了两百多年的“老本”了。自秦穆公把秦国带进“春秋五霸”之后,秦国经历了15代国君,这15位国君碌碌无为了两个多世纪。在这两个多世纪里,秦国发生了内战、手足相残等现象,把本就不怎么强大的秦国整得民不聊生、岌岌可危。这时的秦国虽然还是“雄”,但与其他“六雄”相比,地小民贫,也很少参与中原大事,自然不受待见。面对随时都有可能被吞并的危险,历史的车轮来到了公元前361年,秦孝公闪亮登场。他借鉴李悝变法给魏国带来进步的经验,决心励精图治,变法图强,拯救秦国。历史关头,一个扭转局面的人物出现了,这个人就是商鞅,商鞅揣着李悝的《法经》奔赴秦国,和秦孝公大谈变法的重要性,向秦孝公提出“主张法家,反对礼治”的基本治国思想。因为变法成功,商鞅成了秦孝公身边的大红人,两人同心同德,推行变法,变法后的“大秦”也是日新月异,繁荣富强。《商君书·定分》记载了一段秦孝公与商鞅之间关于法治的经典对话。

商鞅开启变法大幕之初,秦孝公问道:“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意思是:新的法令制定出来之后,如何才能让全国的官吏和老百姓都能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法令上下一致而没有奸私呢?这一问被后世法学家称为“孝公之问”。面对秦孝公的困惑,商鞅的回答是:“事皆决于法。”商鞅的回答可以对应我们都非常熟悉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事皆决于法”类似于我们现代法治理念提倡的“有法必依”,这一理念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被秦国贯彻得淋漓尽致。要知道,当时的秦国还是一个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国家,推行这样的新法必然会撼动奴隶主的利益。

据《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面对新法,奴隶主们想抵制却又不敢当出头鸟,于是便怂恿太子犯法,想为难商鞅。商鞅变法的第二年,太子杀人,引起了民愤。这时,全秦国的人都在看商鞅,看他如何执行新法。如果“刑不上大夫”,那么新法将举步维艰,如果“太子与庶民同罪”,定遭太子记恨,将来太子继位,后果可想而知。

面对这样两难的局面,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为了施行新法,就必须严格执法。商鞅自然是想处罚太子,但是太子是储君,是秦国的接班人,对他进行处罚势必会引起轩然大波,怎么办?商鞅想了一个自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处罚太子不行,处罚太子的老师总归是可以的吧!于是,商鞅下令处罚了太子的首席老师公子虔,并且把太子的另一个老师公孙贾处以黥刑。黥刑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犯罪记录刻在脸上将一生相伴。几年后,公子虔又犯法,商鞅直接下令,把他的鼻子割了。

被处以刑罚的太子老师们岂能不对商鞅怀恨在心?不仅是太子的老师,商鞅因为严格执法,几乎把秦国上上下下稍微有点势力的人都得罪个遍。被商鞅处罚过的权贵们皆视他如眼中钉、肉中刺,等秦孝公这棵护佑商鞅的大树不在后,商鞅被扣上“谋反”的帽子而被杀害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虽然商鞅被秦孝公的儿子秦惠文王给杀了,但秦国并未因此而衰落。已经习惯在律法中运行的秦国继续向着强大不断迈进,到了秦孝公的孙子秦昭襄王掌权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祭祀事件”,大概可以说明当时的秦国贯彻“事皆决于法”有多么彻底了。

秦昭襄王生病,卧床好几天也不见好转。老百姓听说后,认为大王是为国事操劳累倒的,于是给秦昭襄王祈福,祈求老天爷保佑国君早日康复。没过几天,秦昭襄王的病真的就好了。这下老百姓更高兴了,就宰了几头牛向老天爷还愿。这样大规模的民间“义举”被外出的郎中阎遏、公孙衍遇上。

二人兴冲冲地赶回宫中禀告秦昭襄王,称赞他的功德已超过先贤尧、舜,秦昭襄王一头雾水,就问二人此话从何说起。阎遏、公孙衍回答说:尧、舜之时,还没听说过百姓为其健康而祈祷。如今大王生病了,百姓为您向神灵祈祷;病好了,百姓又为您向神灵还愿。正是这件事让我们私下认为您的功德超过了尧、舜。万万没想到,秦昭襄王听后不仅没给个笑脸,还要罚该里的里正和伍老各出两副盔甲。原来按当时的法律,农忙时节禁止宰牛。表面上看,秦昭襄王的做法有些不通情理,但是,这让百姓知道:就算是为了君王的利益,犯了法也要被惩罚。君王带头秉公守法的举动树立了“法”的权威。

(文章节选自官蕊主编的《法治中国的文化根脉》,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