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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德治”述评

2024-01-26 16:08: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界主流意见认为,商人已有“德”的概念,但商人之“德”的含义是财产、利益,是外出做生意赚了钱,或者是用货币买了实物,而不是观念形态的东西。而周人之“德”已经超出了财富和利益的内涵,统治者因为具有“德”而荣耀、而获得“民”的拥戴,并通过“德”与“天”发生密切联系,成为天的儿子,简称“天子”。“德”已发展为周朝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种方略,即德治、德政,而道德教化内容只是其中之一。

第一,建立层次分明的实施德治的官员队伍。中央是由六卿之一的大司徒负责,正月初一,他开始向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宣布教法,把形成文字的教法悬挂在象魏上,让万民观看教法,过十天而后收藏起来。于是在各诸侯国和王畿内的采邑施行教法,让他们各自用以教育所治理的人民。令五家组成一比,使他们互相担保。五比组成一闾,使他们有事可以互相托付。四闾组成一族,使他们有丧葬事互相帮助。五族组成一党,使他们有灾荒互相救助。五党组成一州,使他们互相周济。五州组成一乡,使他们对乡中的贤者以宾客之礼相待。在各诸侯国和王畿内采邑分配十二种职业,用以成就万民的生计;用三方面内容来教育万民,而荐举贤能者;用实行于乡中的八种刑罚纠察万民:一是针对不孝的刑罚,二是针对不和睦九族的刑罚,三是针对不亲爱姻戚的刑罚,四是针对不友爱兄弟的刑罚,五是针对不信任朋友的刑罚,六是针对不救济贫困的刑罚,七是针对制造谣言的刑罚,八是针对暴乱之民的刑罚;用五礼防止万民的诈伪而教他们符合中正,用六乐防止万民的情欲而教他们心地平和。凡万民不服从教化而有争讼的,就与地方官一同听取而加以评断,其中有触犯刑律的,就交给司法官审理;遇到大灾荒或疾病大流行的年头,就命令诸侯国迁移灾民、百通米粮、放宽关市和山泽的禁令、免除力役、减轻租税、宽缓刑罚。

大司徒之下是小司徒,他的德治职责是每年正月初一,就率领属官们观看悬挂在象魏上的教法,边走边摇动木铎,说:“不执行法令的,国家自有常刑。”命令官吏们各自在治所悬挂禁令,加强法制,纠察职事,以满足国家对于治理的要求。

小司徒涉及德治的官员主要有:

乡师,掌管所治理之乡的教育,评断乡中官吏的治理情况。

乡大夫,掌管本乡的政教和禁令。正月初一,从大司徒那里接受教法,下来颁布给乡吏们,让他们各自用以教育所治理的民众,并据以考察被教民众的德行和道艺。

州长,掌管本州有关教育、治理、行政和禁令的法则。

党正,掌管本党的行政、禁令、教育和治理。

族师,掌管本族的戒令和政事。每月初一,聚民众而宣读国家法令,记录民众中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和睦姻戚和学有所成的人。

闾胥,向民众宣读法令,并记录民众中具有尊敬长上、及时行仁义、信任朋友和救济贫困等德行的人。

师氏,负责将美善的道理告诉王。用三德(中庸之德、仁义之德、孝德)教育贵族子弟。

保氏,负责劝谏王的过失,并负责教授贵族子弟“六艺”“六仪”知识。

司谏,负责纠察万民的德行。

司救,负责了解民众存在的邪恶和过失,而对之加以责罚,用礼来防禁、挽救他们。

调人,负责对民众间的仇怨加以调解。

司市,掌管听断市场的争讼、教化。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官员都是在“国”中(城区)设置的,而在“野”(乡村)中没有设立德治的官员。

第二,德治的内容包括官府促进民众就业(在各诸侯国和王畿内采邑分配十二种职业,用以成就万民的生计);鼓励民众聚族而居、互相帮助(五家组成一比,使他们互相担保。五比组成一闾,使他们有事可以互相托付。四闾组成一族,使他们有丧葬事互相帮助。五族组成一党,使他们有灾荒互相救助。五党组成一州,使他们互相周济。五州组成一乡,使他们对乡中的贤者以宾客之礼相待);礼法结合、出礼入刑(既教授民众祭祀、乡射礼、乡饮酒礼、婚礼、音乐等各种礼仪,又用八种刑罚惩罚不孝、不救济贫困、制造暴乱等违法行为);树立榜样(根据贤行颁授爵位,根据功绩制定俸禄,鼓励民众建功立业)等。

第三,重视对国王和贵族子弟的道德教化约束。这从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的职责中可以看出。

第四,重视调解社会纠纷。基层设立调人一职,负责对民众间的仇怨加以调解。凡因过失杀伤人的,就与乡里民众共同评断其是非。对于因过失杀伤他人畜禽的也这样处理。凡调解仇怨,如果是某人的杀父的仇人就让他躲避到海外,杀害兄弟的仇人就让他躲避到千里之外,杀害从父兄弟的仇人就让他不要居住在同一国;对于杀君的仇人比同杀父之仇,杀害师长的仇人比同杀害兄弟之仇,杀害主子或朋友的仇人比同杀害从父兄弟之仇。如果不肯躲避,王就授给调人瑞节而抓捕他治罪。凡官吏依法诛杀有罪的人而被杀者的亲属有敢报复杀人的,就使天下各国都把他当作仇人加以捕杀。凡杀人而符合义理的,就使杀人者与被杀者之家不要同住在一国,劝令被杀者之家不要报仇,如果报仇就要判死罪。凡有吵嘴打架的,就加以评断和解;不可和解的,就把双方的姓名和事端记录下来,先行报复的要加以惩罚。

总之,《周礼》中的“德”是一个综合性的“德政”,孟子把它发展为“仁政”“王道”等,是儒家治国理政的纲领,对后世朝代的治理实践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儒家德政是守成理论,法家“法术势”是进攻理论,道家的无为而治是弱者转强理论,他们都属于治术范畴。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