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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有效衔接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

2024-01-26 16:07:4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黄芃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科学把握涉外法治深刻内涵和意义,系统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我国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首先,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涉外法治工作,需要强化法治思维,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促进国际法治进步。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应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框架下进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达到衔接本国法与国际法,有效协调本国特色和全球共识的作用。高质量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应当维护好国家和人民利益,处理好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将提升国内法域外适用的效力和全球治理能力作为工作重心。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既要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将中西方优秀文明成果有机融合,也要坚持法治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具有“中国特色”,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规律性认识。法治自信也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而是要领会其精髓和要旨,在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基础上,对其中的思想精华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阐释和构建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为涉外法治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更深层次的价值追求与治理目标。我们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积极参与国际立法,不断完善相关国际规则,深入开展卓有成效的国际法治比较研究,持续增强中国法治的制度影响力、引领力,保障中国法治和制度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更多的中国法治智慧。

其次,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应加强涉外立法工作,系统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与国内法治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统筹兼顾科学方法论是系统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思维方法与实践方法。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交织的历史背景下,善用法治思维,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统一,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完善党对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统筹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党对涉外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不同利益关系的领导核心作用。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发展的新阶段,我国国家利益分布正加速从集中在本土向本土和海外并重的方向转变,海外利益在国家利益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必须以开放的眼光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因此,要坚持系统观念,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梳理出涉外法治的重点和新兴领域,明确涉外法治立法的原则、战略布局、蓝图设计、路线规划、路径选择等战略性问题,加快健全支撑涉外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相继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为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法律支撑,推动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法律法规不断健全。

最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应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当前,全球经贸规则的规制重点已经从货物、资金等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动的“边境”制度向投资、环境、知识产权等“边境后”制度转变,新领域规则和标准不断出台和提高,这与全球经贸规则新趋势和新特点相呼应。加强我国涉外领域立法,既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根本制度保障。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清晰地阐明了国内经济治理路径的主导作用和国内国际经济治理路径互促共进的重要性。因此,要建立与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治理体系,推动我国经济向更高水平开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理念。

一方面,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把已经成熟的治理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国际商事法庭工作机制,准确适用准据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探索司法协助互惠合作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确保涉外司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运用法律手段参与国际问题处理,推动相关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紧迫性凸显,主要是基于当前国际环境、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对外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迫切需求。新时代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涉外法治实践为导向,形成规范化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思政铸魂,尽快建设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创新和规范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国际法课程体系建设,同步强化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国际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贡献更多的中国法治智慧。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