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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博豪谈同行评阅——

在学位授予程序环节中有着重要性

2023-05-24 11:21:1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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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关博豪在《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学位论文同行评阅程序的立法建构》的文章中指出:

同行评阅通常也称之为同行评审或者同行评议,是指学位授予前学位申请论文必须经作为同行的第三方予以评审的程序。同行评阅在整个学位授予程序环节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重要性,一方面在于,我国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经同行评阅是一个必经和必要程序;另一方面在于,同行评阅结果直接决定学位申请人能否进入后续答辩环节,进而能否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即与学位申请人的重大权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学位申请人一旦通过申请并获得学位,可以带来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利益,从而决定其在一个社会中的地位。

综观我国同行评阅的程序构型,可以说还有巨大的完善空间。首先,同行评阅的具体程序在立法上基本是空缺状态;其次,现行同行评阅的具体程序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几乎各个层级、各种性质的学位授予单位都制定了关于学位论文同行评阅的相关规则,形成了“法出多门”的局面。在法治视野衡量下,这或多或少存在不规范之处,建议从立法的角度予以规范。目前,同行评阅程序立法缺位导致的问题表现在:送审主体不明确、评阅人资质标准模糊、回避程序不周延、评阅参照标准缺失、评阅结果约束力不明。同行评阅实质上是让作为第三方的同行进入学位授予机制,这样既减少了程序的内部成本、节省了程序资源,又保证了程序的正当性,从这个角度讲同行评阅在现代程序制度中是有优势的,因而它的完善就显得更加重要。

同行评阅程序立法构建原则是指贯穿于同行评阅程序制定和执行中,相关法律关系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体现了同行评阅程序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目标模式,有着极其重要的导向性作用。同行评阅程序设计应当遵循法定原则、正式原则、相对独立原则、专业原则、效力原则。

学位授予是高等教育的关键环节,因此,学位授予的规范化必须放在教育法治建设的核心地位来考量。基于此,建议用较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对同行评阅及其程序作出规定。为此,应当在立法上规范组织送审、明晰评阅人资质标准、严格第三方介入、统一同行评阅标准、明确评阅结论的拘束力、确立司法救济途径,以对现行同行评阅程序予以建构。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