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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发展

2023-04-12 14:53:5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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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鹏

新时代以来,中国更加积极和明确地倡导涉外法治、积极推进国际法治,在世界格局的基本结构和发展方向上作出了具有标志性的论断,在中国自身的国际事务定位方面提出了对国际法深具影响力的观念,在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方面为国际法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命题。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发展,可以理解为理论界更密切审视国际法前沿实践,将以前零散碎片状态的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化,在清晰完整的思想观念、底层逻辑引导之下,贡献出独特的国际法价值因素、观念标尺、范畴体系,凝聚成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中国国际法理论的框架格局。

新时代中国倡导的国际法治行为模式

中国所理解的世界格局、构划的未来图景以及对自身行动方式的阐释,为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发展确定了方向,不仅在价值方面树立了一系列导向,而且明确了行动的方针。

(一)有效管控分歧,促进和平解决争端

中国国际法理论必须密切关注世界和平,观察争端解决的途径与程序,阐发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深刻历史文化基础和现实意义,沿着维护和促进和平、避免全面或局部的战争与武装冲突的方向推进。在国际法理论的视野里,管控国际分歧的重点在于预防和解决国际争端。在争端出现之前,避免争端的爆发,在争端出现端倪之后,避免争端严重发展,是有效解决争端的重要思路。国际法学界有必要分析和平发展的国际法理论基础、规范基础和机制基础。

(二)增进战略互信,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建立互利合作的伙伴关系是适应相互依赖的国际关系和全球化的积极正面举措。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之日起,中国就主张平等互利。在诸多的国际法律机制之中,中国也一直倡导,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都要始终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合作不要对抗,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别国合理关切。合作观构成了中国对外交往的理念基础,也是中国国际法规范确立的依据,同时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程序必须考虑的起点。

(三)倡导多边主义,维护国际组织权威

中国提出多边主义的要义是国际上的事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我们要坚持平等相待、加强战略协作。中国的上述立场表达为国际法理论中的国际组织、国际决策、国际民主问题奠定了实践基础,有利于国际法理论的深度发展。国际法理论自身也需要不断迭代升级、推陈出新。僵化、静态看待国际法,还是动态能动地看待国际法,是不同国际法文化的理念差异。与坚持法律精神、法律理念千古不易的自然法学派相比,马克思主义法学更关注法律发展,致力于适应新挑战,解决新问题,这也是中国国际法理论所坚持的品格。

(四)弥补语言鸿沟,倡导务实有效行动

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很多规范缺乏实效,仅仅是价值倡导和观点宣示,无法真正转化为国际关系实践。中国古人提出,徒法不足以自行,国际法实践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而必须转化成务实的理论、鲜活的行动;国际法治的目标也必须脚踏实地方能变成现实。这种观点促动国际法理论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发挥规范的作用。

(五)体现大国担当,提供公共理念机制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大国,中国愿意承担大国的责任。大国始终是国际法关注的核心问题。中国在国际法方面所体现出的遵循规范而非破坏规范,尊重法律权威而非诟病法律缺陷,为国际法治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理论发展的路径

中国对世界格局所作的判断,对于国际关系的未来所提出的构想以及对于法治在国际秩序中作用的判断叠加在一起,为中国国际法学界提供了很多重要的指向性资源。

(一)明晰中国国际法理论的辩证定位

中国的国家发展离不开对全球格局的认知、应对和引领,中国国际法学界也应基于辩证角度认知中国国际法理论的方位,尤其需要从三对关系中明确理论发展的基点:

第一对是时空关系。时间因素要求注重中国国际法的历史资源和现实资源,空间因素是指中国国际法实践和理论的空间维度。第二对是内外关系。“内”是指国际法内部的各个学科、各个分支、各个领域,“外”则涉及国际法实践与相关领域实践的关系。第三对是动静关系。“动”,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很多国际法学说的认识,国际法变动不居,其变动的基本规律和主要趋势是国际法理论的矿脉所在。“静”就是需要在时空环境下清晰捕捉到国际法的状态(时际法)。

(二)坚持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历史厚度与世界视野

实践决定了理论认知的内容层次,实践的发展也不断地拓展丰富着理论认识的内容和水平。中国的国际法观念、国际秩序立场经历着迭代升级。中国国际事务立场的演进促动着中国国际法理论的发展,国际法研究要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直考虑到当今中国基本国情。国际法理论研究需要考虑国际社会格局的进阶,分析中国的国际关系主张。

(三)关注并阐释中国与世界在政治与法治事务上的互动

国际法理论探索具有鲜明的基于实践、关注实践、反馈实践的特色。因此,国际法学者要避免固守教条僵化孤立地看待理论,避免将中国实践剥离于世界之外,同时需更进一步深入展示中国与国际法、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良性互动。

(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融合学科内外知识

马克思主义不仅揭示了世界的运行规律,而且指引了中国革命与建设的道路。在实践层面,中国的国际法立场融合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际关系的历史经验,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国际法观念。因而,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特别是要坚持用历史视野和世界视野来观察中国国际法。

(五)追求中国特色与展现全球共性相结合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理论探索,中国国际法已经到了进一步凝练和强化自身特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节点。中国国际法自身的理论发展应当适合中国的语境,植根于中国的国际关系理念和外交实践。

结论

清晰明确地总结中国现有国际关系主张和国际法立场与观念,可以归纳出显示中国国际法理论品格的核心价值导向。中国国际法学界应进一步提升文化自信和理论自觉,找到意义深邃的理论母题,拓宽观察视野、延展探索时空、融汇思想资源、细化分析程度,提升体系化、时代化水平,塑造完整的概念、论断、逻辑框架,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形成彰显中国气象、中国风貌的国际法理论。

(文章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23年第1期)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