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黄丽心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近日,老白(化名)妻子的手机弹出33000元到账提示,那一刻,她泪水夺眶而出。这笔钱,是这个被大病拖累的家庭盼了太久的“及时雨”。
一场突如其来的脑出血,让长途班车司机老白一家陷入困境。而一场因劳动关系认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又让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关键时刻,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并通过“审执联动”无缝衔接,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为当事人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争议未决又生变故
老白自2019年12月起在惠州某运输公司从事长途班车驾驶工作。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老白一直接受公司管理安排,劳动报酬由公司发放。2024年7月,公司突然停止为其派单并停发工资,理由是双方仅为“承揽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老白不服,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7月9日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经济补偿金28543.5元。然而,双方均对裁决结果不满——公司坚持否认劳动关系,老白则主张公司系违法解除,应支付2倍赔偿金。双方先后向惠城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尚在审理中,一场更大的变故却悄然袭来。
2025年年初,老白突发脑出血入院抢救。命虽然保住了,但高昂的医疗费几乎掏空了本就并不宽裕的家底。同年7月,老白再次中风,二次住院。虽已出院,但数万元的医疗欠款如同巨石,压得全家喘不过气。
劳动争议案件从仲裁进入法院诉讼程序,需经历开庭、判决乃至二审,周期长、耗时久。对于背负着医疗欠款、生活举步维艰的老白一家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每一天都在与困境赛跑。
先予执行审执联动
绝望之际,老白的代理律师向惠城法院递交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先予执行。
承办法官贺晔晖在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在确认老白病情及家庭困境后,他迅速作出判断: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马上处理。
先予执行,是法律在终审判决前赋予特定案件当事人的一项“绿色通道”制度,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用等紧急情形。经审查,贺晔晖依法裁定:运输公司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先予支付老白劳动经济补偿金28543.5元。
然而,裁定文书送达后,公司并未按期履行。
“贺法官,公司那边没打钱。”老白妻子的焦虑,让贺晔晖意识到,裁判文书如果不落地,对当事人而言仍是一纸空文。
他当即联系惠城法院执行局,发出《移送执行函》,将案件推入执行“快车道”。
2026年5月27日,执行法官黄月媚迅速展开行动——线上查控系统锁定运输公司银行账户,线下请求车管所协助查封公司名下运输车辆。执行措施同步推进,形成强大震慑。
“账户已被冻结,车辆已被查封。若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公司名下大巴车。这笔钱是‘救命钱’,金额也不大,建议尽快主动履行。”黄月媚向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既亮明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
如我在诉耐心调解
面对法院“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公司态度终于松动。
6月8日晚,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贺晔晖团队,表达了调解意愿。法官助理周家琪抓住契机,耐心与老白妻子沟通:“公司愿意一次性支付,虽然金额比起诉主张的赔偿金低一些,但能最快拿到钱,不用再等开庭、判决、执行。早一天拿钱,家里早一天安心。”
6月10日,双方在法院签署调解协议。签字现场,公司代表通过手机银行当场将33000元转入老白账户。从5月27日采取执行措施,到6月10日即时履行,全程仅用13天。
“先予执行”不是常规手段,但在大病突袭、生计濒危的劳动者面前,法律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据悉,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惠城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574件,审结1443件;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劳动争议类案件15件;执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790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7029.76万元。老白,正是这组数据中的一个缩影。
一纸先予执行裁定,一场审执联动的无缝接力,让一个因病致贫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希望。惠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敏表示,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把“快立、快审、快执”落实到每一起涉民生案件中,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位当事人的心田。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