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雷英君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检察机关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并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实法治屏障。
据介绍,韶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持续培育和引入专业社会帮教力量,构建起多层次、全链条的未成年人帮教体系。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对200余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教,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多名帮教对象在学业和就业上实现积极转变,重新回归社会。
在司法救助方面,检察机关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启动救助机制。2023年以来,累计为160余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依托心理援助工作平台,累计为17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存在行为偏差或心理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与专业援助,实现“身体康复与心理重建”同步推进。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同向发力。2023年以来,聚焦娱乐场所、旅宿场所、新业态等重点领域治理,共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余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90余份。同时,加大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余件,发出督促监护令14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30余人次,以法治之力撬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
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方面,118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举办法治宣传活动7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覆盖广大师生和家长群体,有力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法治教育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
韶关市检察机关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2023年以来,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案件开展监督30余件,通过强制报告机制发现并办理的案件占比接近10%,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增强,源头发现和及时干预能力显著提升。
因工作成效显著,韶关市检察机关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儿童友好基地”等多项荣誉。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蔡俊表示,将进一步整合资源、聚焦重点、彰显特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能作用,用法治力量与检察温度,携手社会各界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向阳生长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