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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堂开进惠州大亚湾法院

2026-06-02 17:47:1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陈育敏 章婷

夏风轻吹,海浪不惊。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迎来一批小访客——西区第三实验学校的50名学生。从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提问声就没间断过。

“年满十四岁要负刑事责任吗?”

“用圆桌就叫圆桌审判吗?”

“什么人会坐在这里?”

平日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突然像校园的课间一样活跃起来。一场沉浸式法治课堂,在这叽叽喳喳的喧闹中悄然开启。

彭佳贝站在孩子们中间,耐心回答每一个问题。她是民庭副庭长,也是孩子们的法治副校长。褪去法庭上的威严,她笑容温和,多了几分姐姐般的亲切。

这是大亚湾法院“法护家湾”的一项日常活动。作为品牌的核心举措之一,法院精选5名骨干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他们有时把课堂搬进法院,有时把案例摆上学校讲台,打造“课堂授课+实景体验+案例教学+权益守护”四位一体普法模式。近两年来,该院累计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48场,覆盖师生千余人次。

一进大厅,色彩鲜亮的法治漫画墙瞬间抓住了孩子们的目光。校园欺凌、网络谣言、电信诈骗……那些原本躺在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化作一幅幅鲜活有趣的漫画。孩子们三五成群围拢过来,踮脚细看、小声交流、踊跃提问。彭佳贝就站在一旁,一点点拆解漫画背后的“法律门道”。

彭佳贝与学生们进行交流互动,同学们踊跃作答,现场气氛活跃。章婷 摄

来到圆桌审判展区,一个戴眼镜的男孩仰头发问:“圆桌审判为什么不用方桌子?”

“因为圆桌没有高低之分,”彭佳贝柔声解释,“坐在这里的孩子能放下恐惧,在平等温和的氛围里接受教育。”

孩子们听得入神,有人小声感叹:“原来法院也有这么温情的一面。”

责任年龄科普墙前更热闹了。“八岁能做什么?”“十二岁要担什么责?”“我十四岁了,说话做事要负责任吗?”彭佳贝指着墙上的一个个年龄节点,解释着法律里的“成长密码”。孩子们一边听,一边在心里默默计算着自己的“法律年龄”。

最安静的瞬间,出现在模拟法庭。

“现在开庭!”小法官敲响法槌,一场以网络欺凌为主题的庭审正式开始。孩子们分任角色,神情庄重得像大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有板有眼。扮演被告的小女孩低着头,声音小小的:“我在网上跟风骂人,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模拟法庭环节结束后,彭佳贝现场结合庭审表现为学生们作点评。章婷 摄

没有说教,没有灌输,一场沉浸式体验,让孩子们演着演着就真切懂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键盘也能伤人。

“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比讲十节课都管用。”带队老师欣慰地说。

这趟法治之旅只是大亚湾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扇窗。以法治副校长机制为抓手,该院织密全链条保护网——创新“法院+社工”机制,开展“一人一档”判后帮教1048人次;近两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7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41份、司法建议5份,从审判、普法、帮教到社会治理,司法触角延伸到了孩子们需要的每个角落。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