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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冈检察联合多部门共筑医保“安全网”

2026-05-21 15:29:0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黄婷婷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套用他人身份信息住院骗保的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欺诈骗取行为都是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严重侵害。”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2021年至2025年期间,张某某冒用其妹妹的身份信息,在佛冈县某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并骗取医保报销。该院在提前介入阶段与医保局、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侦查方向,调取住院登记、医保结算、低保资格审核等关键证据,还围绕张某某冒用其妹妹身份的核心事实,引导侦查机关调取医疗机构人脸识别系统日志、身份证核验记录等电子数据,重点核查身份核验环节的漏洞,为精准定罪奠定证据基础。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张某某诈骗案进行全面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026年3月,佛冈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已生效。

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医疗机构身份核验漏洞和医保部门监管缺失问题,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为此,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与医保、卫健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线索移送机制等问题进行会商,进一步提高打击医保骗保犯罪的精准性,促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治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同时,该院通过社区宣传、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广泛普及医保欺诈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此次联动,不仅是案件办理,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医保基金专款专用,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形式的冒名就医、串换药品、虚构支出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规,一经查实,必将受到严肃处理。该院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医保部门协同筑牢基金“安全网”。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