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张雅慧 张子恒
12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联合举办《关于证券纠纷风险协同治理与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会签暨“广州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多元化解案例”发布会。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广东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文慧参加活动,共商资本市场纠纷治理新路径,共护市场生态稳健发展。
近年来,广州中院聚焦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优势,在完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等领域持续深耕。
自2023年起,该院创新构建证券虚假陈述“示范判决+测算前置+全程调解+合并审理+普通代表人诉讼”的“五位一体”解纷机制,实现了多方共赢——1127名投资者诉前直接获赔1.1亿元,节省诉讼费用200余万元;上市公司通过有序和解赔付,最大限度降低了纠纷对商誉及经营的负面影响。该机制凭借显著成效,获评全省法院2024年度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十佳工作机制,成功入选2025年全省政法改革创新项目,为证券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广州经验”。
会上,广州中院、广东证监局、调解中心签订《关于证券纠纷风险协同治理与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健全金融审判与证券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提升证券纠纷化解质效,切实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汇聚证券纠纷风险治理与多元化解合力。
广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证券纠纷的群体性、专业性特征较为明显,加强司法和监管协同,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大力推进非诉解纷,对于更好防范化解证券纠纷、协同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和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合作备忘录,各方将以建设证券纠纷协同治理一网通平台、优化全流程调解机制、深化大要案件风险化解协同、完善代表人诉讼机制流程等为重点,建立更加全面深入的协作关系,共建证券纠纷风险协同治理与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整合资源、深化多元共治,为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提供更大助力。
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保护投资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直接体现。近年来,广东证监局紧紧围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支持投资者维权救济、构建全方位大投保协同网络三个重点,谋划布局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努力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实质的公平保护。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拟定4个方面、12项落实举措,旨在发挥行政与司法合力,使《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广东辖区落实落地,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投资者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更是新形势下深化辖区合作、携手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
发布会现场,广州中院同步发布了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多种信息披露违法类型,既有因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财务造假导致上市公司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也有上市公司自身虚增利润、隐瞒关联交易、未披露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案例集中展现了广州中院近年来在化解证券群体性纠纷方面的创新思路与务实举措,体现了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多元调解等多种机制的综合运用,为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广州范本。
多家中央、省、市媒体,广州中院相关业务部门,广东证监局市场监督处,调解中心及白云区综治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