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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法院探索实现涉港案件“7日速达”新标杆

2025-12-22 10:18:5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王君 李雨乔

潮涌珠江,湾区同心。12月17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携手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广州市南沙公证处、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共同签署《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涉港商事案件跨域协同送达联动机制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发布会现场

同步发布的还有南沙法院《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跨域送达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与南沙区司法局《广州市南沙区涉港商事案件受托送达法律服务机构推荐名册》(以下简称《推荐名册》)。

以上举措精准破解跨境送达痛点,以规则衔接新实践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协作注入强劲动能,打造出可复制推广的“湾区样本”。

多方聚力破局 构建协同送达新生态

“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格局下,跨境跨法域因素曾让内地法院涉港商事案件送达长期面临耗时长、难度大、成功率低的困境,传统送达平均周期长达6个月,既增加当事人维权成本,也制约跨境纠纷化解效能。

回应司法实践需求,顶层设计持续发力。2022年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明确支持按符合港澳法律或惯例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完善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探索优化委托当事人送达机制。

作为集中管辖广州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核心法院,南沙法院早于2018年便率先探索委托当事人送达模式,在个案中积累宝贵经验。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这项探索从“个案试点”升级为“制度共建”,构建起“司法保障合法线、协同合作效率线、专业力量辅助线”的“三线合一”送达新模式。

发布会现场

根据《备忘录》约定,各方将立足职能形成合力:南沙法院牵头搭建机制、细化流程;南沙区司法局严把准入关,建立专业服务名册;南沙公证处提供公证保障,夯实送达效力;两家法律查明中心则以域外法查明为支撑,同步承接送达委托,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规范化整合、平台化运作、品牌化发展。

流程迭代赋能 实现送达效率新飞跃

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跨境商事纠纷中,冗长的送达程序往往让当事人顾虑重重。为破解这一难题,南沙法院立足“一国两制”国情,深度融合内地司法实践与香港民事诉讼送达惯例,聚焦程序衔接堵点,制定发布《规程》,从定义原则、适用范围到程序要求、结果核定、违规规制,形成全链条规范化指引。

《规程》创新性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权与主动权:法院出具委托送达令后,当事人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机构、人员开展涉港送达;允许委托市场化主体合法调查受送达人地址信息;鼓励当事人与送达机构通过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充分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更为亮眼的是,《规程》明确当事人可按商业惯例采取合理方式送达,且全流程用时原则上控制在30日内,较传统6个月周期实现“按月计算”到“按日掌控”的指数级提升。

试点成效已然显现。截至目前,南沙法院已依据《规程》办理6件涉港商事案件的11人次跨域委托送达,其中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创下7日内成功送达6人次的佳绩,“7日速达”成为跨境送达的新标杆。

专业加持提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境外当事人地址难寻,是跨境送达的另一大顽疾。南沙法院依托“湾区之心”的区位优势,深挖港澳人才集聚资源,引入粤港澳联营律所、大湾区律师、港澳委托公证人等专业力量,为送达成功率筑牢保障。

《备忘录》明确构建域外送达信息库与法律库,定期更新各法域送达法规,依法汇集公开有效的域外送达地址,让送达更精准高效。南沙区司法局发布的《推荐名册》,则从服务能力、业务范围、服务质量、信用状况等维度,筛选出一批具有涉港澳及国际化服务背景的优质机构,供当事人自愿选择委托,为“精准送达”再添助力。

“粤港澳联营律所和大湾区律师兼具地缘优势与执业经验,既能提升送达成功率,更能培养跨境法律服务人才,为更深层次区际法律合作探路。”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南沙法院有关负责人也强调,跨域送达改革是跨境商事纠纷化解提速的关键抓手,通过规则衔接实践,将持续擦亮南沙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助力打造兼具国际视野与湾区特色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

专家点评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亮:

联动各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案件当事人跨域送达平台、发布《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跨域送达规程》,这一系列创新举措可以说是湾区规则衔接从理念到实践的又一次突破,也让我深刻感受到南沙法院在推动司法改革、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敢为人先的魄力。

送达是民事诉讼程序的起跑线,关乎程序正义与审判质效。跨境送达之难的实质是法系差异在程序法的集中体现,该《送达规程》不仅是破解涉港商事案件送达困境的一把钥匙,更是南沙法院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南沙方案》的一项关键举措、是对跨境民事诉讼程序法理基础与制度效能的一次结构性探索。

该《送达规程》在我国内地传统的职权主义送达框架下,深度融合我国内地诉讼职权主义与香港当事人主义送达,引入社会力量,打破单一、线性的送达路径,构建多通道、并行化的送达网络,前瞻性地吸纳商业实践智慧,支持按照符合商业惯例的交易习惯采取合理的送达方式送达,体现司法对商事实效性、社会自治中形成的秩序与信赖的尊重。

此次南沙法院的创新举措回应了市场主体对司法效率的需求,回应了“一国两制”对规则衔接的需要。该《送达规程》以理念革新为先导,以效率提升为目标,以多方共建为支撑,系统性破解跨境司法实践难题,也有助于推进两地法院商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为全国法院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南沙经验”。

我相信,随着平台的搭建、《送达规程》的深入施行,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国际商事主体对中国法治的信心将进一步加强。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