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钟媛媛 李祎玮
“起初对判决满心疑惑,经法官细致释法才豁然开朗,更没想到代表委员专程上门关切,这份用心太暖心了!”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群众老吴一边为回访人员续茶,一边由衷感慨。
近日,平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案件回访,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心结,以联动监督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审理是否公正及时?办案人员有无不廉洁行为?对司法服务是否满意?”回访现场,人大代表姚良胜、政协委员李琼珍与老吴深入座谈,既细致询问案件审理细节、司法作风情况,也认真倾听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当谈及判决结果时,老吴仍有不解:“我只是好心帮老刘等人介绍工地工作,怎会承担主要责任?”
经查,2024年4月,老吴介绍老刘等人到林某承包工地务工,老刘作业时不慎受伤,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平远法院一审判决老吴承担60%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后,老吴心结未消。
针对疑问,办案法官结合案件事实释法:老吴与老刘已构成雇佣关系,老刘因工作原因受伤,老吴依法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法官以案释险,建议其强化用工安全保障意识,老吴当场点头认可,承诺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并重视用工规范。
代表委员对此次回访机制给予肯定,认为平远法院主动邀请监督,既做实司法服务“后半篇文章”,助力案结事了,也为代表委员履职监督搭建实践平台,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悉,今年以来,平远法院秉持“联络中受监督、监督中求支持、支持中促提升”理念,随机抽取30件已结案件,邀请5名代表委员联合开展回访,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积极采纳反馈建议,以优质司法服务与优良作风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提升。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