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彭筠童
近年来,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秉持双向、全面保护原则,既守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也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利;既强化刑事司法保护,也抓实民事权益维护,创新构建“审判+帮教+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用法治力量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防线。
温情审判 以法为翼护港湾
“小海,爸爸妈妈要分开生活了,你想和谁一起呢?”在周某与许某的离婚纠纷中,11岁的小海成为抚养权争夺的焦点。
承办法官邓金勇始终紧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动前往学校倾听孩子心声,在小海明确表达“想和妈妈一起生活”的意愿后,结合双方生活与经济条件,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确定由母亲周某抚养,父亲许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父母身份不因离婚而改变,监护职责更不能缺位。”邓金勇同步向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着重强调离异后共同履行监护责任的重要性,防范家庭变故引发未成年人成长风险。
然而,调解书生效不足两月,许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小海的抚养权。原来,离婚后周某带着小海搬离了原住处,因不适应新环境,小海一度出现焦虑情绪。
“结合我以往审判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来看,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会对未成年人产生重要的影响。”邓金勇再次介入,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结合小海希望回到父亲和奶奶身边的意愿,最终促成周某同意变更抚养权并享有探视权。两纸调解书,既是父母之爱的退让,更是司法温情的彰显。
今年上半年,佛冈县法院已发出154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司法提醒倒逼家庭监护责任落实,让“依法带娃”从理念转化为行动。
判后帮教 以爱为灯引归途
2024年5月,郑某因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佛冈县法院依法从重处罚。而同案中,被郑某利用的未成年人小丫也在另案被依法判处。
承办法官邱紫翠阅卷发现,小丫父母离异、父亲外出务工,长期缺乏家庭关爱与管教的她初二便辍学,最终在不良诱惑下失足。
考虑到小丫案发时刚满14周岁,法院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依法判处其相应刑罚的同时,将判后帮教置于更重要的位置,着力通过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引导其回归正轨。
宣判当日,邱紫翠特意将小丫及家人“留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你作案后也担心留下案底影响未来,这说明你已认识到错误,但有必要和你普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她结合案例解析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引导小丫远离不良圈层。
“少年审判既要有法律的力度,更要有司法的温度。”邱紫翠表示,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判后帮教、心理辅导、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助力失足少年回归社会。今年以来,该院已为18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对4名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与回访。
源头预防 以治为基筑防线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发布后,佛冈县法院迅速响应,梳理近五年辖区案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数量上升、年龄低龄化、情节新型化趋势,根源集中在法治意识薄弱、家庭教育缺失与社会不良影响三方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凝聚多方合力。2024年秋季开学前,法院向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织密法治意识网、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动妇联等社会力量、强化家校合作等建议,推动筑牢家庭“第一防线”。教育局随即启动整改,完善师生家庭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法院同步选派15名法官及法官助理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让专业力量扎根校园。
“毒品一旦沾染,毁掉的不只是人生,还有整个家庭。”今年6月20日,在“与法同行·童享未来”普法活动中,法官助理徐津津针对中学生好奇心强、辨别力弱的特点,在城北中学以真实案例警示毒品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
佛冈县法院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实施分层教育,让普法更具针对性。截至目前,该院已进入8所学校开展15场普法讲座,以“靶向普法”筑牢青少年法治观念根基。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