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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清城法院:司法建议为化解土地纠纷开“良方”

2024-01-22 10:29:0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张蕾 陈智敏

“司法建议及时发现了平台的漏洞,对我局改进和完善合同文本、促进农村资源资产盘活具有重要作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党组成员郭君萍在座谈会上说道。

近日,清城区人民法院源潭法庭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区农业农村局上线的“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签订的合同陆续产生纠纷。针对该情况,承办法官仔细分析同类案件,发现因该平台上线的部分农村土地存在性质不明确、界限不清、面积不准确、未标注四至或附图说明等问题,导致竞投后建设使用时被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引发相邻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不仅是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纠纷处理决不能停留在个案办结,必须找到问题症结,在源头治理。”承办法官详细梳理全庭近年来的涉该平台纠纷案件,深入与涉案当事人沟通了解、走访调研后,围绕农村产权上线前审查、上线产权说明、竞投后交接等方面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建议内容包括对土地性质、建筑物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审查,对上线农村产权的性质、面积、地上建筑物等进行充分的介绍,引导村民与竞投人双方对产权的四至、面积、地上建筑物等进行确认。

司法建议发出后,为进一步做好跟踪反馈落实工作,源潭法庭通过座谈会的方式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局、源潭镇政府、源潭交易中心等单位领导围绕该司法建议书进行深入探讨,区农业农村局对法院提出的建议高度认可,表示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司法建议落实方案,并定期与法院沟通推进情况。

清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土地资产是农村重要生产要素,对于推动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夯基础、立架梁的作用。该院将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有效途径,促进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