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广东发布“粤律工程”打造涉外律师人才高地

2023-07-21 17:03:2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分享: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在7月19日召开的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司法厅正式发布了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 

涉外律师是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粤律工程’是广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广东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广东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有利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有利于服务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说。 

“粤律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涉外律师人才数量、素质、结构与广东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和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相适应;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影响力大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在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海商海事、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等领域树立广东律师服务品牌。 

为实现总体目标,“粤律工程”有哪些重点任务措施?陈旭东介绍,“粤律工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结合广东实际,从建立更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构建更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开拓更有效的人才推荐使用路径、营造更优质的人才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全面发力,共有16项重点任务措施。具体包括: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发展规划;发挥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支持高等教育阶段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加强律师涉外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涉外律师人才分层分类培训;加强对青年涉外律师的培养;发展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立粤港澳律师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加大港澳律师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支持涉外律师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经贸活动;支持涉外律师参与国际法律事务;便利跨境执业与合作交流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 

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人才是根本,是关键。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中央统一部署涉外法律服务业以来,广东省司法厅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努力建设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助力广东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制度保障,推动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建立省级层面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一规划两纲要”,将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和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汕头、佛山等地市以依法治市办名义出台规划、实施意见,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相继出台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为吸引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人才集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保障。 

加大培养力度,积极争取省财政经费支持,分层分类组织省级示范培训班,广东省律师协会采取“境内+境外+线上”“大班+校班”等培训模式,举办多期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不断培养和壮大涉外律师人才队伍;珠海市开展“珠澳律师训练营”,探索两地律师“同堂培训”新模式;联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率先在全国合作共建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联合中山大学等高校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组织涉外律师所等实务单位与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工作,逐步形成了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选拔的梯次进阶培养模式。 

打造广东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发挥毗邻港澳优势,整合三地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融合发展。率先在全国开展粤港澳律师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大力引进境外高端律师人才,打造广东品牌。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作用发挥。组织涉外律师为“广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和重大涉外案件提供法律帮助;与商务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组建律师服务团,联合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活动和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推动律师协会与商协会合作对接,服务企业“走出去”。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