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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纪实

2023-03-03 16:57:0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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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张思池 程安邦

探索形成10余项制度创新、服务4574人次、实现各类型个人破产案件零的突破……这是广东省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两年来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成立以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通过创新配套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服务举措,迈出实践第一步,为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

破冰

近日,记者走进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几名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正在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两侧墙上关于个人破产的宣传海报尤为醒目。会议室里,正进行着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集中讲解,以及一对一面谈。

李女士在填报材料时,面对巨大的债务压力,有几笔债务始终无法厘清,讲述破产原因经过时一度情绪崩溃,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悉心安抚下,才完成辅导。李女士离开时,由衷地对工作人员说了声:“谢谢你们。”

这样的故事,在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里经常发生。

“自《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陆续有群众上门咨询,后来人数越来越多,为了满足群众需求,帮助群众全面了解个人破产制度,我们探索建立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启动了辅导工作。”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2022年6月1日至今,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通过编印读本、组建专业团队、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实施集中讲解和个性化一对一面谈答疑,有效提升了个人破产申请审查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73批次、合计679人次的辅导工作。

创新

在个人破产案件办理中,管理人承担着债权审查、财产调查、破产财产分配执行等多项重要职责,是破产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托。

为更好地开展管理人管理工作,自成立之日起,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广泛调研、收集材料,在立足于个人破产案件办理特点的同时,也参考了国内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的经验做法。

2022年8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印发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名册编制工作,收到市内外近百家专业机构报名参与遴选。

经过材料审核、初期评审、综合评审以及审核审定等程序,2022年12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正式发布《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这是国内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38家粤港澳大湾区中介服务机构、2家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纳入其中。

两年间,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的创新举措有十余项,通过推出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个人破产委托和解制度等多项创新举措,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正持续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模式。

聚力

为进一步降低个人破产信息查询成本,同时避免个人破产程序被滥用,防范个人破产欺诈行为发生,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抓住信息公开互联这一突破口。

一方面,制定了《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暂行办法》加强信息合规管理,陆续上线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个人破产栏目、开通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个人破产信息359宗,通过广泛监督提升破产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另一方面,不断推进与各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在梳理出近50大类、细项超过550项的信息需求清单后,2022年7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印发《深圳市个人破产信息共享目录(2022年版)》。

上述举措,是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推进个人破产信息工作的第一步。

2022年5月,深圳市政府同意在个人破产领域使用深圳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民政局签署了《关于推进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法律援助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动合作协议》。

同年10月,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关于推进破产事务办理与信用服务平台建设联动的框架协议》。3个多月后,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

为快速提升个人破产事务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积极申报“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获批入选国家2022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

据了解,试点将深度融合深圳个人破产事务办理实践经验,建立涵盖技术支撑、业务应用、业务管理的多层次一体化标准体系,并促进试点成果转化,争创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以高水平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