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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印发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工作办法

2023-02-09 16:51:5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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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周阳

为依法推进辖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筹建罗湖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近日印发《深圳市罗湖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

《深圳市罗湖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共十九条,主要包括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等内容。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是承担对罗湖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具体管理、日常监督、统筹协调等职责,确保第三方机制依法、有序、规范运行的议事协调机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分析第三方机制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健全本地区涉企业合规案件刑行衔接机制、协助上级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商请或协助外地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开展异地合规协作、开展辖区企业合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与各成员单位凝聚共识、携手并肩,发挥各自在专业领域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动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