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京内外十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数十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价值与创新发展路径。
与会专家深入剖析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特质。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佑海从近代法学家王宠惠维护国家利益的实践出发,阐述了爱国主义如何转化为制度化的法律行动。他提出,应加强法理思维,完善协同机制,以法治实践增强维护国家主权的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小红围绕“中国古代法文明模式”作主题发言,她认为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设计刚柔兼济,追求良法善治,形成了开明圆融的体系结构,具有兼容并蓄的思想特点,我们应该注意全面、历史地理解中华法文明。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苏亦工通过回顾近代学人思想转变指出,许多早年主张学习西方的学者在晚年都对传统文化有了重新认识,这提示我们必须重视文化差异,深入了解自身传统,才能更好地理解并构建适合中国的法治道路。
山东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侯欣一探讨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指出中国共产党对待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党更加重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与会学者畅谈了具体制度变迁中汲取历史经验,部分与会教师分享了将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教学的经验,大家认为应充分挖掘传统优秀法律文化与红色法治资源,通过案例化、情景化教学,将其转化为培养法治人才、筑牢文化自信的重要资源。
经过一天的研讨和交流,与会嘉宾一致表示,本次会议成果丰硕,深化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解,为推进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思想碰撞与学术支撑。大家共同认为,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创新性发展需要学界持续努力,既要避免泥古不化,也要警惕割裂历史,最终目标是让古老智慧服务于当代法治中国建设。

图为研讨会现场
(文/林楠特)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