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研讨会现场
11月15日,“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研讨会”暨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等国家机关,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辽宁大学等多所高校,以及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的近百名代表参加会议。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速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逐渐加快,同时在海外投资、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强调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企业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力量,其出海之路能否行稳致远,直接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

图为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会长彭新林致辞
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会长彭新林在致辞中指出,企业跨境法律风险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仅靠单一力量难以全面应对。需要通过学界、实务界与企业的持续交流,推动形成信息互通、经验共享、能力协同的防控机制。本次会议正是为促进这样的协作搭建平台,希望通过深入讨论,为企业风险防控提供更多思路与方法,促进多方协作,提升风险防控的整体效能,助力企业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稳健发展。他强调,企业“走出去”已进入必须更加注重运用规则、参与规则建构的新阶段,需加强前瞻研究,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运用国际规则转变。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丁相顺在致辞时提到,11月1日正式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对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对外援助的企业以及出境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引导其遵守我国和当地法律,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为了有效应对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就应该深入开展区域国别法律研究,掌握适用域外法律的专业能力,大力培养具有实战技能的涉外法治人才。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靖在致辞环节分享了北京四中院在助力企业“出海”方面的实践经验。他表示,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副主编程绍燕致辞强调,企业“走出去”不仅需要勇气与魄力,更应强化法治思维与规则意识。她呼吁构建覆盖项目全周期的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法律保障能力。
在专题论坛环节,与会嘉宾围绕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识别、跨国合规体系建设、涉外企业权益保护、国际化法治营商环境构建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交流,共商推动企业安全稳健“走出去”的有效路径。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会议研讨深入、成果丰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年会紧扣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核心法治需求,汇聚理论与实务界的专业智慧,不仅是专业领域的学术交流,更是研究会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的一次务实行动。
会议由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联合主办,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理论探索》杂志社、《江西社会科学》杂志社共同承办。(文/林楠特)
(综合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人民法院报》、光明网等报道)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