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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近日报道,江苏南京一公司员工因不愿垫付大额差旅费而选择不出差,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无先行垫付的法定义务,该员工的行为不应被认定旷工,企业此举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点评:差旅费用公司出,岂能员工先垫付?企业违法忘义务,法律必定会做主。
文/孜然 漫画/高岳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