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曝光两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披露。从案件内容上看,有企业隐匿出口应征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在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了注销登记;有企业则是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的方式少缴增值税税款,对员工入股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试图以注销登记掩盖违法事实。
近年来,税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针对企业注销的便利化举措,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经营主体市场活力。然而,部分经营主体却利用政策便利,采取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事实等手段,企图通过快速注销企业登记来逃避纳税义务。这种“逃逸式”注销偷税看似“巧妙”,实则掩耳盗铃,不仅触犯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且损害国家税收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可见,企业必须依法如实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完成注销登记,顺利退出市场。个别企业误以为只要完成注销登记便可免除纳税义务,试图上演“金蝉脱壳”的戏码,掩盖偷税事实。殊不知,此类行为并不合法,属于无效注销行为。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企业在注销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由此可见,注销登记仅是终止企业的经营资格,并不意味着能够逃避其应尽的纳税义务。“逃逸式”注销偷税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税务部门对违法企业依法撤销注销登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既彰显了严厉打击偷税行为的决心,也警示其他经营主体切勿效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税收征管手段的日益完善,税务监管已逐步实现“以数治税”,构建起覆盖所有税种、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全方位税收监管网络,对企业实施更加有效的监管。然而,此次曝光的两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也暴露出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机制方面仍存在漏洞。因此,税务部门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可探索开发人工智能税务大模型,完善税收监管制度,并加强与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对可疑线索要进行跨部门预警和联动处置,让企业的异常纳税行为无处藏身。例如,在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可由市场监管部门将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审核,待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及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核查无误后,再通过注销申请。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计算税额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若为一己私利,心存侥幸,采取“逃逸式”注销等手段非法偷税,一旦被查处,终将面临“鸡飞蛋打”的结局:不仅要补缴税款、缴纳罚款,企业负责人也将被依法追责,企业信誉亦遭到损害,对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实在得不偿失。因此,企业在市场浪潮中拼搏,唯有坚守长期发展理念,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不越法律红线,方能行稳致远。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