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高水平服务畅通跨境“税路”

2024-02-27 17:03:19 来源:经济日报 -标准+

王立勇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纵深推进,跨境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跨境税收服务作为国际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各国纷纷加强跨境税收服务建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及提升国家税收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跨境税收服务发展迅速,在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先后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支持政策、预约定价安排、征管服务便利化举措以及外贸新业态税收政策等。今年1月份,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跨境税费缴纳的业务流程,提高了跨境税费缴纳的便利度。同时逐步形成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跨境税务咨询、税务规划、税务申报、税务风险管理等多个环节,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全周期涉税服务。此外,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推广电子税务局系统,创新推出“税路通”跨境税费服务品牌,已形成“1+36”服务品牌矩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更加精准分析跨国税务风险。跨境税源信息共享机制也不断完善,已实现与外汇支付涉税信息等的交换,逐渐形成跨境税源监管合力。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加力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我国税收协定网络扩大至114个国家和地区。

也要看到,我国跨境税收服务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比如,跨境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兴业态的税收政策还不够明确,且部分规则与国际税收规则存在不一致,可能加大税收合规难度和成本。跨境税收征管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税收协定等,征管难度较大。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挑战。此外,数字化服务仍有提升空间,税收多边合作需要加强。有鉴于此,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服务优化和技术创新等,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针对跨境经济活动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明确各类新兴业态、跨境交易模式的税收法律地位,明确税收管辖权和税收征管规定。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优化跨境税收服务流程,继续提升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等数字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税收信息的实时监测、传递和共享,提高跨境税收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效能。持续做好“税路通”品牌建设工作,拓展“税路通”服务品牌矩阵效应,融入专业化涉税服务机构,将企业服务需求和税务服务举措深度融合,为跨境经营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和更精准的政策指引。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税收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发挥好多元主体在跨境税收服务中的协同作用。加强税务、商务、发改、海关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沟通协调,深入推进“跨区域”国际税收事先裁定服务,促进不同区域税务执法联通协同,更好满足企业在跨境运营过程中的涉税诉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税务部门的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信息交换和税收征管协作机制,提高跨境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增强不同国家或地区税费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协同性,扎实开展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降低跨境投资涉税风险;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