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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五联四化”体系 抓实诉源治理

2024-02-06 13:59:36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陈明聪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人民法院推进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也是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之举。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解决路径,创新构建“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努力打造新时代诉源治理“龙岩样板”。

“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基层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调解员五大主体共联为基础,以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深度融合为关键,以“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工作体系。

一、“五联”聚力多元共治,建设诉源治理共同体

基层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应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此,我们聚焦“矛盾不上交”,联动基层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调解员五大主体,汇聚其他基层解纷力量,构建“5+N”诉源治理共同体。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诉源治理的根本保证。我们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成立福建省首家市级诉源治理中心,实现市级平台一体部署、统抓统筹。市平安办出台《龙岩市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组建诉源治理专项工作组,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建立联席会议、预警报告、跟踪督查等运行机制,并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进而压实各方治理责任。

集聚代表委员智慧。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解纷主体必须由“单打独斗”向“多方协同”转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源于人民,参与诉源治理有着天然优势。为此,我们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出台方案,聘请221名代表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解纷,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而且有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法院工作。

织密联防联治网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心在基层,力量也在基层。我们横向联动33家市直单位,纵向贯通7个县级诉源治理中心、133个乡镇调解服务中心、1955个村(居)法官工作室,通过深化与基层治理单位的工作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分层分级过滤体系,推动市县乡村四级诉源治理网络进一步完善。

二、“四化”融合系统善治,激发诉源治理新动能

审判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必须跳出“办理”看“治理”,承担起社会治理重任。为此,我们聚焦“平安不出事”,坚持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深度融合,综合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

突出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时代特征。我们制定指导人民调解提升调解工作实效的10条措施,探索矛盾纠纷调处“双向派单”机制,推进调解法治化。实施“岩法数治”项目,发布《龙岩市诉源案件实证分析报告》,用数据说话,提出治理对策。针对金融部门监管、不动产登记等发出101份司法建议,规范各方力量在法治轨道上参与治理。

突出社会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诉前调解。我们在中心乡镇设立52个代表委员调解室,借力退休法官罗金钗“解忧便利店”等43个特色调解室,形成解纷合力。

突出专业化。化解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需要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与法院司法优势产生聚合效应。我们与多个部门、行业共建诉非联动机制,促进行业精细治理。如根据新业态劳动者人数逐渐增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的现状,联合市总工会等成立龙岩市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协同中心,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突出智能化。基层治理需求复杂多样,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基层治理是必然选择。我们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目前已有567名调解员入驻平台。与此同时,通过打造“岩法云诉通”等专业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解纷服务。

三、“村居法官”源头精治,夯实诉源治理主阵地

龙岩是两次古田会议所在地,也是红色审判、人民调解的重要发源地,我们理应传承好苏区法治精神、红色调解基因。为此,我们聚焦“服务不缺位”,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发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建立“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向源头延伸、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1—N”下沉基层。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法院必须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筑牢基层安定稳定防线。我们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行村(居)法官分片责任制,由1名法官挂钩联系1到N个行政村(居),两级法院361名法官挂钩全市133个乡镇1955个村(居),确保法官有影、法治有声。

“1+X”融入治理。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村(居)法官要走好群众路线,当好社情态势排查员、纠纷化解疏导员、人民调解指导员、基层治理协管员等,积极融入基层治理,提升治理实效,如指导将彩礼及随礼金额纳入村规民约等。

“党建+服务”双向赋能。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们鼓励驻村党员法官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活动,激励党员干警在村(居)一线服务中创先争优。

诉源治理工作绝非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立足新起点,我们将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深化“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建设,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革命老区熠熠生辉。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