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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司法保护令保护古建筑

2024-01-31 15:34:33 来源:法治网 -标准+

田家宁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而且属于子孙万代。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中人类文明的最大承载体,是了解一个民族文化体系的捷径,如果我们保管不好,就是罪人,就会愧对后人。

在湖北宣恩县内有那么一片古老的木结构建筑群-彭家寨古吊脚楼群,静静地坐落在沙道沟镇两河口村内。彭家寨古吊脚楼群采用了一种古老的建筑形式-干栏式建筑,该吊脚楼群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吊脚楼群坐落的两河口村系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薅草锣鼓的发源地。

彭家寨古吊脚楼群依山就势而建层层铺开、错落有致,是土家族人世代居住生活的场所,是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中国最古老的民居之一,被誉为活化的、动态的、再生的土家泛博物馆。由于彭家寨古吊脚楼群建材以砖、木为主,极易损坏。为降低古建筑遗产因复杂环境下的损坏,持续性保护彭家寨古吊脚楼群。最近,宣恩县人民法院组织县检察院、县文旅局等多部门,就“进一步凝聚履职合力,协同加强文物司法保护”展开座谈交流,并向各相关单位现场送达《司法保护令》,在彭家寨景区内树立公示牌。

《司法保护令》明令禁止对彭家寨古吊脚楼群进行刻划、涂污、改建、添建、拆除等毁损行为;禁止擅自在彭家寨古吊脚楼群保护区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禁止在彭家寨古吊脚楼群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区内建设污染彭家寨古吊脚楼群及其环境的设施。此司法保护令是恩施州首例环境资源类司法保护令,对于强化对建筑遗产司法保护,助力文旅融合在法治的轨道发展都很有意义。

对于文物保护来说,发布《司法保护令》还不够。还要立足司法机关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方位推动文化遗产、环境资源等保护工作,让历史文化遗产能陪伴子孙万代。

(作者单位:宣恩县人民法院)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