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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岁”制宜完善健身场所

2023-08-30 12:26:29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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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继朋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几名小伙在一广场上玩滑板时,被数名老人围堵怒怼,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前来劝解的民警向老人们表示,这是公共场所,大家都可以在这里玩。但老人们称,滑板运动过于危险,在广场上玩很容易伤到他们。最终几名小伙主动选择了离开。

有道是争着不足让着有余,开口求人“请”字当先,当发生类似摩擦后,矛盾双方要多换位思考,既不能把公共场所理所当然地看作自己的独有领地,也要尊重理解他人正当的健身需求,互敬互让,从而找到妥当合理的解决方法。此外,应该看到,近年来老年人和年轻人“抢地盘”进行体育活动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这反映出群众的健身需求和场地设施紧缺之间的矛盾。可以说,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的基础保障,如果没有合适的、充足的设施,很容易让有不同健身需求的人们发生摩擦和矛盾。我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配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所以,各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因“岁”制宜不断完善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