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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治理“职业打假”有必要,治理“制假售假”更重要

2023-08-25 18:05:44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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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谓

近日,四川省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一篇告诫书,其中提到,严禁以牟利为目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知假买假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判定为恶意投诉,将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将立即终止调解,并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台账。有关工作人员回应,发布这一告诫书的初衷是针对“职业打假人”。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眼下,随着一些职业打假人在利益驱动下变成故意知假买假的“碰瓷者”、以投诉举报逼迫商家就范的“胁迫者”、以欺诈式投诉达成获利目的“诬告者”,不仅附着于其身上的道义光环在快速消退,而且相关“打假”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也在遭受越来越多的质疑。

不过,职业打假人之所以有生存空间,还在于市场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假冒伪劣产品。因此,相对于职业打假人带来的危害,相信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如何不买到假货,如何在买到假货后能够便捷快速地维护自身权益。就此而言,当地出台相关告诫书的初衷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防止职业打假人过度浪费行政执法资源,但相关表述不免让人产生误解,严禁职业打假人,是否会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制假售假行为,让普通群众不敢轻易维权?恶意举报如何界定,被认定为职业打假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因此,如何对待职业打假人的社会作用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如何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监管效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让公众共同参与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围追堵截中来。毕竟,只有天下无假的市场环境,才能更好激发守法主体的市场活力,也才能更好提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编辑: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