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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法学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2023-03-06 14:08:16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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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军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其中着重提出加快发展数字法学等新兴学科的要求。这顺应了数字时代法治发展趋势,积极回应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数字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开始向世界讲述中国数字法治春天的故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我国数字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数字社会的治理呼唤与之相应的数字法治,它是一种以科技创新为先导、运用商业逻辑探究是非曲直、突出强调法治作为基础保障的新的治理范式,体现的是法律人随着时代变化不断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新需求的敏锐判断。

理解数字时代的法治,不能只是站在法治的角度去思考,而要站在数字社会发展的角度思考法治的过去、现状与未来。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法学学科建设以及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法则,在包容试错中探索向前;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改革开放40多年取得的宝贵经验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发扬光大。

数字时代,数据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紧迫问题,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也概莫能外。数字化转型的逻辑起点是需求巨变,法学人才只有具备广泛的知识面和高度的技能,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复杂的数据分析需求。从商业的角度看,数字化不仅“武装”了供给端,也“武装”了需求端,今天的消费者需要的是一种个性化、实时化、场景化、内容化、互动化的消费和服务体验。数字化让消费者有了更多的表达权、话语权、参与权、选择权,供给端还需要为这场变革做更充分的准备。法学院系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义自己:“我是谁”“我如何给学生创造价值”“我的学生具有什么价值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进而做到实时洞察和满足求知需求。

笔者认为,加快发展数字法学学科建设、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思维需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以不变应万变”到“以万变应万变”,以不确定性应对不确定性,摒弃冗余思维、静态思维,走向精准思维、动态思维。二是以增量革命构建新型能力,把软件、设备、流程优化、管理变革最终都要转化为教学和科研的新型能力。三是始终坚持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从知识提供到知识运营,开启一场法学人才培养能力和法学理论研究能力的进化之旅。

加快发展数字法学学科建设,要不断推进教育资源的数字化,将优质的法学课程、教材、案例等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数字化教育资源库,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学习途径;要不断提升教学内容的个性化和智能化,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使得学习更加高效、自主、灵活;要不断完善评估体系的数字化,利用数据分析对学习效果和研究成果进行评估,为教学改进和理论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数字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就是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就是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人才支持和法学理论支撑。加快发展数字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必将让中华法系的文明之光再耀东方。

(作者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

编辑: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