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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评: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提升国家竞争力

2022-10-14 10:06:55 来源:法治网 -标准+

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王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其核心要义是“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涉外法治论述的集中概括。

法治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十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不断完善涉外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涉外法律实施和服务体系,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能力显著提升,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涉外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必须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时代变化、满足涉外实践需求的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十年来,涉外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大幅拓展,形成了系统规范、点面结合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在现行有效的291部法律中(截至2022年3月),宪法规范了我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外国有关企业、组织、个人在我国的权利义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对外关系的职权划分,是开展涉外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经过初步梳理,约有50多部专门涉外法律,涵盖了目前的七大法律部门,涉及国家主权、外交、经贸、司法等多方面内容,构成了我国涉外法律规范体系的骨干;还有更多含涉外条款的法律,据不完全统计,占现行有效法律的一半左右,是我国涉外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

涉外经贸领域的立法既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为了适应进一步改革开放的要求,我国制定了外商投资法,并出台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为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管理保护等进行了制度规范,完善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制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推动形成更高层次的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驱动和影响作用不断加强,我国不断健全数字治理规范,形成了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的网络安全和数据治理法律体系,并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规范我国数据分类、数据出境行为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制定的出口管制法、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和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不断充实完善涉外法治的法律“工具箱”。

同时,涉外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国家情报法等法律的出台有效保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生物安全法要求境外组织、个人等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为保护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安全和国家利益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涉外法律实施体系取得新成效。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必须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动我国涉外法律制度实施。十年来,我国将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到双边和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一体之中,不断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和反腐败国际合作;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不断完善中国司法协助体系,扩大国际私法协助的覆盖范围。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反洗钱、网络犯罪、电信诈骗、文物追返等国际刑事司法重点领域,探索通过国际合作打击犯罪、冻结和追缴犯罪资产的有效方式,有力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涉外法律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了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商务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有效指导“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同时,我国不断完善与“一带一路”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围绕自贸区、自贸港、外商投资适用法律等出台司法解释,为涉外法律制度的适用提供司法保障;不断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推动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开启了以国际商事法庭为核心的国际商事争议网上解决模式。近年来,我国法院积极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审结了一批典型的民商事案例,较好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日益提升。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和涉外风险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运用法治方式强化风险预警和合规管理、优化法律服务,切实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经贸摩擦预警体系,通过建设营商环境监测点、海内外经贸摩擦预警机构、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等,打造内外联通的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加强风险分析检测。为了给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法律指引,通过发布《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等报告帮助企业了解相关国家(地区)政策法规和相关风险,为企业在海外经营提供合规指引。

在促进专业法律人才服务方面,我国积极鼓励和支持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海外并购联营等方式开拓海外法律服务市场;推动“企业合规师”成为新职业,组建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和海外常年法律顾问,提升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水平。同时,我国建立健全涉外工作法务制度,推动驻外使领馆普遍设立法务参赞和警务联系官,及时向境外人员提供安全和法律服务,支持有关企业和人员在境外依法维权。通过一系列专业法律服务的支持,依法保障我国公民和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为其获得律师服务、司法救济等提供便利条件。

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治方式处理国际事务和推进全球治理的重要实践。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中国不断发展壮大,正在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面临的风险挑战也更加艰巨。在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方面,我国积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推动构建国际新秩序,为世界和平、稳定、发展贡献着中国智慧。

(作者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