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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强大合力〡《2022年中国军事法治发展报告》发布

2023-12-29 16:34:40 来源:法治日报 -标准+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课题组

2022年,新时代中国军事法治建设步履铿锵走过10年路,依法治军实践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主席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专门就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依法治军战略的根本指导、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设定了新的历史坐标、注入了新的时代动力。这一年,中国军事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军战略,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日臻完善,强军兴军法治保障愈加坚实完备。

一、2022年中国军事法治发展主要成就

(一)军队党的建设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2022年,军队党的建设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有力推动军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创新发展。

——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加强军队党的政治建设。2022年11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机制不断向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健全完善。《意见》进一步强化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政治自觉,并对全军各级特别是高层党委、高级干部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思想理论学习内容方法,加强军队党的思想建设。2022年5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军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就军队如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作出部署。2022年11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对全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部署。

——健全军队党的组织政策法规,加强军队党的组织建设。在组织制度建设方面,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党务公开规定(试行)》,对军队党务公开作出全面系统规范,为加强和规范军队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军人委员会工作规定》,对新时代军人委员会工作作出系统完善;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军队共青团工作规定》,对军队共青团工作进行补充完善。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党内表彰规定》,为军队各级开展党内表彰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制度保障。

——聚焦军队廉洁文化主题,加强军队党的作风建设。2022年9月,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廉洁文化建设的措施》,明确军队廉洁文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推进“网络+”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创作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开展群众性廉洁文化活动相关举措。制定出台《措施》,有助于把军队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军队党的政策制度建设,推动军队党的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军队党的纪律建设。2022年,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系统规范,为军队党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遵循。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党的问责工作规定》,对于规范和强化军队党的问责工作,保证党中央、中央军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履责,具有重要意义。

(二)持续提升军事训练与军事管理法治化水平

2022年,我军军事训练与管理法治建设重点围绕军事训练建设、武器装备建设、军事后勤建设等领域展开,军事训练与军事管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深化依法治训,提高军事训练质量效益。一是试训论证我军新一代训练大纲。军委机关自2022年初统筹组织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和武警部队的7支师旅级试点部队开展试训论证,并及时出台本军兵种清单式训练大纲训练指导法。二是军事训练配套政策制度不断落细落实。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对军事训练安全保护、军事训练卫生防护、军事训练伤医疗与康复、军事训练健康保护管理等作出规范,全面指导军事训练健康保护工作实践;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颁发《军队军事训练教材工作规定》,首次用一个规定统一规范全军部队训练、院校教育、职业教育教材工作。三是规范推进军事训练条件建设。2022年,全军整体规划训练条件建设布局,体系推进逼真练兵环境和对抗条件建设,标准化规范训练基地场地、训练装备器材和训练数据建设,机制化落实训练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训练保障综合效益,有力支撑备战打仗能力提升和各项重大任务完成。

——强化刚性约束,加速武器装备建设法治化进程。2022年,武器装备领域接连出台多部法规制度,武器装备建设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加速形成。制定出台《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为规范新体制新编制下军队装备试验鉴定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据;制定出台《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力推动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制定装备科技报告管理具体办法,为做好新形势下装备科技报告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确立了装备科技报告工作基本遵循。

——积极建章立制,完善军事后勤法规制度体系。2022年,我军围绕军事财务、军事卫生、军事设施、军事采购等后勤领域积极建章立制,以制度创新固化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成效向战斗力保障力转化。在军队财务领域,制定出台《军队资金集中收付工作暂行规定》,对军队资金集中收付工作作出基本制度规范。在军事卫生领域,制定出台《军队人员健康体检办法》,建立具有我军特色、符合中国军人特点的健康体检标准体系;制定出台《部队卫生机构业务工作暂行规则》,为部队卫生业务工作和配套建设提供科学遵循。在军事设施领域,制定出台《关于推进营区基地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军事设施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提升军事设施建设法治化水平。在军事采购领域,制定出台《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不断完善我军采购制度体系。

(三)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政策制度日臻健全

2022年,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政策制度建设聚焦士兵制度、预备役人员制度、军队文职人员制度等重点领域发力,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构建新时代士兵法规制度体系。2022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为士兵制度改革依法推进提供重要法律支撑。随即,中央军委印发《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以及《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士兵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法规,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同步印发《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新的士兵制度系列法规以兵役法为上位法,《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是基础法规,用于规范军士、义务兵的基本服役制度,《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等配套法规文件,用以支撑新的制度平稳运行。

——确立预备役人员制度基本遵循。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该法作为全面规范预备役人员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内在要求,标志着预备役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助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延揽集聚优秀人才,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加强预备役人员队伍建设,为推进新时代预备役部队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2022年12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央军委以及军地有关部门同步印发八项相关配套政策。新的文职人员制度体系,由一项基础法规和若干配套政策组成。其中,新修订的《条例》是文职人员管理的基本法规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重点对涉及军地事项作出规范明确;公开招考、专项招录、培训、考核、任用、退休等暂行规定,对相关业务领域工作分别作出调整完善;《关于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套改办法、过渡政策等。

(四)军事法治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2022年,军事司法、军队纪检监察等监督领域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军事法治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确立军队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基本依据。2022年12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适应军队改革发展需要,结合军队司法实践,对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完善,重点对刑事案件适用对象、管辖分工、辩护代理、证据规则、强制措施、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特别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为军队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提供了基本依据。

——规范军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2022年3月,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军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指导,对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作出规范,提出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在军队有效开展的具体要求,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细化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机制。2022年,军队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先后立起基本制度遵循,军事法治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运行;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印发《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定》,对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

——强化后勤装备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权力运行制约监督。2022年6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后勤系统八个重点行业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规定,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装备系统四个重点行业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规定。上述规定明确了后勤、装备系统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要求,为推动后勤、装备系统依法治权、全程管权、廉洁用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五)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22年,军人军属权益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立起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基本遵循。2022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意见》从五个方面十六项内容建立健全涉军维权工作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强化了各级涉军维权机构领导力量,明确了开展涉军维权工作重点和强化组织保障有关要求。《意见》制定出台,确立了做好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基本依据,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持续完善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政策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军人权益保障制度规范。2022年,《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保健工作暂行规定》《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等涉及军人权益法规相继制定修订。其中,《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进行了全面重塑;《军队保健工作暂行规定》对保健对象、保健待遇、服务保障、信息采集报送、业务建设、监督与责任等作出规范;《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对军人假期类型和天数设置、管理和保障、监督和责任等作出规范。二是调整优化军属权益保障制度机制。2022年1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创新落实;2022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军人家属随军及落户有关政策的意见》,明确了军人家属随军、落户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三是加大涉军司法救助工作力度。2022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军地检察协作更加科学、规范。一年来,军地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军司法救助工作,共实际救助军人军属2000余万元。

——深化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治建设。一是构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体系。2022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六部门联合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工作,更好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22年7月,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明确“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工作。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六项目标和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三是提升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法治化水平。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干休所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做好军队干休所工作的基本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有效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水平。

——烈士褒扬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出台新时代推进烈士褒扬工作纲领性文件。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助推烈士褒扬工作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二是依法规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2022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新修订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制度和管理制度。三是依法惩治侵害英烈名誉荣誉违法犯罪。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英烈名誉、荣誉保护范围、入罪标准和办案标准;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对诋毁“抗美援朝冰雕连”、亵渎卫国戍边英雄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制裁,坚决捍卫英烈尊严荣光。

(执笔人:谭正义 郑琦

编辑:廉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