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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村规民约立起价值导向

2021-04-14 11:21:37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 -标准+


■孙现富


“社区所有适龄青年都要积极配合民兵连做好兵役登记、应征体检工作……”据报道,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祝融街道岳庙社区、山东省高唐县赵寨子镇北街村等全国各地多个社区(村)将鼓励参军入伍写入村规民约,形成了“人人遵守国防法规”的良好风气。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近年来,随着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多地都结合当地实际、社情民意制定了独具特色的村规民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的把杜绝天价彩礼、践行光盘行动、实施垃圾分类、保护生态环境等写入村规民约,树立起正确价值导向,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

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一些地方出现的个别拒服兵役现象,也暴露出少数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国防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兵役法规宣传教育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南岳区等地的创新,是将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村规民约作为推动公民强化国防意识、依法服兵役的重要抓手,建立起“乡(镇)指导、村(社区)宣传、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把鼓励“适龄青年依法报名应征”写入村规民约并明确奖惩措施,实现法律法规与村规民约的有效融合。这一做法不仅赋予了村规民约新内涵,还强化了宣传效果,浓厚了社会氛围。

基层工作抓落实,关键在于有办法融入日常生活,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受启迪受影响。村规民约看似不起眼,但有时会起到法律条文所不能起到的作用。村规民约的组织制定是一个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的过程。既然是群众自发形成的共识,执行起来就多了一些主动性和自觉性。当然,村规民约制定容易,落实起来还要多措并举,齐心协力。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优抚安置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应征青年、家庭和部队“四满意”目标,真正形成“人人关心国防、人人参与国防、人人奉献国防”的浓厚氛围。

编辑: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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