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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事业亟待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020-09-24 08:05:00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标准+



    □ 本报记者 廉颖婷


  9月18日,2020年中国航天大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开幕。大会汇集国内外航天界领军人士和外层空间法学界专家、学者,以及法律政策制定者,共同研讨我国航天发展战略布局、全球航天与开放合作、法律法规等前沿热点问题。

  “我们成功地走了‘三大步’,分步实施了‘先区域、后全球,先有源、后无源’的发展思路,形成突出区域、面向全球、富有特色的北斗系统发展道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总设计师杨长风在大会主论坛作题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发展与融合应用》报告时讲到。


图为杨长风在航天大会上作报告。


  6月23日,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将第55颗北斗导航卫星送入预定轨道。至此,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星座部署全面完成,我国北斗“三步走”战略圆满收官。

  此次中国航天大会期间,国际空间法学会、中国宇航学会、中国空间法学会、国家航天局空间法律中心联合主办了“在快速创新时代维护外空法治国际研讨会”。

  北航北斗政策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杨君琳在研讨会上呼吁,北斗系统已迈入全球发展新时代,各部门应共同推动国家卫星导航领域立法工作,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将卫星导航事业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保障卫星导航事业健康发展。

  杨君琳说,随着北斗三号全球系统的建成与开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北斗法治建设也初有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起草工作的启动,是中国北斗走向世界,迈向法治北斗的关键一步。但由于《条例》至今尚未出台,我国目前还处于政策北斗的发展阶段,立法严重滞后于技术,难以满足北斗规模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需求,如北斗系统信号、个人位置信息、高精度应用的法律保护等问题亟待突破解决。



  “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北斗走出去、保护北斗在海外的基础设施和海外企业合法权益、让北斗全球服务在规则高速路上顺畅行驶,以及共建卫星导航‘法治利益共同体’亟待研究。加之卫星导航法律问题具有创新性、融合性、国际性等复杂性,专业跨度大,卫星导航法治专业人才匮乏,法治北斗面临诸多挑战。”杨君琳说。

  她建议,在解决国家卫星导航领域基本法的前提下,逐步完善配套立法,健全国家卫星导航的法规体系。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现在与未来、基本法与配套法、专门法与其他法关系;既要与国内法、国家安全政策保持一致,又要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与我国加入的条约相衔接。

  在研讨会专题研讨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外空治理及国家航天立法实践”和“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及面临的挑战”展开讨论。此外,研讨会共收到中文学术论文45篇、英文学术论文4篇,内容基本涵盖了当前国际空间战略、空间政策、空间外交、空间政治、空间经济和空间法学等研究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编辑: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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