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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交警三大队上好“开学第一课”为交通安全启蒙

2024-03-05 14:55:2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广大学生“知危险”意识和“会避险”能力,积极防范化解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风险,2月26日,正值湖北省荆州市中小学开学之际,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中队走进曾被评为“省级示范平安校园”的荆州开发区第一小学,为该校五年级的小学生们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民警先是结合PPT课件,用浅显易懂、亲切和蔼的话语给在座的小学生们讲解什么是道路,指出道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告诉同学们正确区分的方法。接着带着学生们学认交通安全标志,对几种常见的禁止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进行了介绍,如禁止行人通行标志、斑马线指示标志、注意信号灯警告标志等。

随后民警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开始讲解小学生日常出行的交通安全常识及注意事项,着重讲解如何安全地步行、乘车、骑车。教育学生步行时要走人行道,不能在路边或路中央玩耍、追逐嬉闹。要知晓汽车盲区和货车内轮差,车辆周围勿贪玩。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左看,再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切实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切莫中途折返,这样最危险。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过十字路口要看红绿灯信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特别是针对2月份以来,荆州出现的两轮寒潮大风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提醒同学们出行时千万要注意防滑,走路不能太过着急,双手不要插兜,以确保安全;乘坐小汽车、校车、公交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上下学时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乘坐私家车下车时要注意观察后方车辆,采用“荷式开门法”,防止“开门杀”;小学生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不到法定年龄不准骑行;遇交通紧急情况,要利用所学的紧急避险知识,逃生自救;滑板、轮滑别上马路玩,一旦与车辆发生碰撞,后果可能非常严重,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坚决克服随意横穿马路、在道路上追逐打闹、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等交通陋习。为了增强教学效果,民警又给同学们教唱了一首《交通红绿灯》儿歌,便于记忆。

在接下来的授课环节中,民警讲解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小学生易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着重讲述道路通行规定及闯红灯、翻越护栏和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教育学生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要求学生们不要搭乘无牌无证“黑车”和超员车,尤其是不要搭乘三四轮电动车出行,上下学要搭乘正规的校车。

课上,民警还通过播放涉儿童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分析事故的原因,进一步阐明恶性交通事故背后一起起严重交通违法的极大危害性和沉重后果,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并从中意识到遵守交规是何等重要,从而在幼小的心灵深处受到深刻的安全启蒙教育,促使其在安全意识和行为上发生改变,时刻敲响交通安全警钟,远离交通事故伤害。课程进行到互动有奖竞答环节,民警寓教于乐,现场提出一些较简单的交通安全问题,让同学们抢答,对答对者,当场赠送一只“交警小熊”,以作奖励。小学生们举手答题踊跃,把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不知不觉中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所学交通安全知识的印象。

课程结束后,民警要求同学们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提醒各自家长遵守交通法规,做家长的义务交通安全和交通违法“监督员”,督促他们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切忌酒后驾驶,真正做到“安全一起走”,力争产生“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社会连锁效应。

“安全是人生第一课,交通安全从娃娃们抓起非常有必要,可以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范交通风险。在新学期开学季开展这次‘开学第一课’活动很及时,我们在以后的教学中,将持续关注校园交通安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安全的‘种子’从小就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该校副校长王谨说道。

此次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该年级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听课学生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努力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从每一件出行小事做起,从交通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贡献一份力量。(别道军)

编辑: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