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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罪犯

2023-06-09 15:52: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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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昆明6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被告人夏某某因指使16岁未成年人运输数量巨大的毒品被抓获,在被依法关押期间脱逃,以运输毒品罪、脱逃罪对夏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夏某某死刑判决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通报,被告人夏某某指使时年不满16周岁的刘某运输毒品,刘某又邀约16周岁的钟某某参与。在夏某某的安排下,刘某和钟某某分别实施了接取数量巨大的毒品、联系运送毒品车辆并运输、接应毒品的行为,刘某、夏某某、钟某某先后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钟某某系从犯,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刘某因犯罪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认知能力差、法纪观念淡薄,容易受到教唆、利诱而实施犯罪行为。法院对被告人夏某某依法从重处罚,体现了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涉毒、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的态度和决心;对未成年被告人则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减轻处罚,以此“教育、感化、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

据介绍,近年来,云南各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省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0余份,近三年来,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195.98万元。2022年以来,对30名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截至目前,已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3个,765名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护未来》等普法栏目,开展庭审直播进校园、“小记者”观察团等沉浸式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云南法院博物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为省内知名法治教育“打卡”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创设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赵子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