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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破获“家贼”盗窃案

2026-08-07 14:56:41 来源:法治网 -标准+

900多斤钢棒,在三个月里一根一根消失。不是外贼,是自家夜班工人。近日,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常态化服务营商环境监督中,提前介入一起企业内盗案件,用证据使得“零口供”嫌疑人低头认罪,以有力履职护企安商,也向社会传递清晰导向:法律维护经营者的安全感,但绝不容忍“身边人”蚕食企业;宽宥只给真诚悔过者,违法必定付出代价。

事情源于企业越来越大的损耗疑问。近一段时间,盖州市某企业经营者发现,生产用的钢棒总是对不上账,明明有进有出,库存却隔三岔五就少一批。起初以为是管理疏忽,直到报案后,线索才指向内部——夜班工人王某,每次当班后,都会驾驶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离开厂区,车厢里隐约有金属重物。

侦查初期,王某到案后态度强硬,拒不承认盗窃,将一切推得干干净净。然而,厂区及周边监控已开始拼接出一条不正常的轨迹:深夜的车间里,王某独自将钢棒装车;清晨的路上,那辆白色电动车径直驶向废品收购站;支付记录里,王某的账户多次收到废品收购款。这不像顺手牵羊,更像有计划的“蚂蚁搬家”。

盖州市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没有坐等卷宗,而是与侦查人员碰头会商,走进现场查看进出通道,调取初查材料,一针见血指出:“嫌疑人不认,那就让客观证据把事实固定下来。”

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重点提取了三个月来厂区内部及周边道路的全部监控视频,逐帧比对、逐次还原,把王某每次盗窃的具体时间、搬运动作、行驶路线一一清晰锁定。同时,规范调取通话记录,明确其销赃前后的联系情况。在销赃端,检察官精准指引侦查人员找到收购站老板等关键证人,制作规范证言笔录,同步提取称重记录、微信收款明细和收购站内的登记账册,让证人证言与监控影像、运输轨迹、资金流向相互咬合,形成闭环。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检察官对王某进行了讯问。起初,王某仍试图遮掩,频繁改口狡辩。检察官没有与他纠缠定性,而是直接追问细节:“既然是废料,为什么每次都选择凌晨搬运?为什么连续三个月只在你当班后钢棒才短缺?废料处理,为什么不走报备程序,不经过台账登记?”王某开始语塞。检察官继续发问:“收购站老板证实,你送去的都是完好的钢棒,规格统一,按成品价结算,你怎么解释?”王某神色慌张,低头不语。

在证据对质和逻辑追问下,王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最终如实供认:自己就是瞅准夜班管理薄弱的空子,多次偷运成品钢棒卖往收购站,所获钱款均已个人挥霍。面对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他自愿认罪认罚。

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逐份审核证据,认定王某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消息传来,企业负责人长出一口气:“内鬼被抓住了,厂里终于能安心生产了。”案件从立案到批捕,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精准引导取证,不仅快速锁定了嫌疑人,也帮助企业止住了持续的损失。

案子办了,检察履职没有止步。盖州市检察院明确要求办案部门,办理涉企案件要将追赃挽损、防范风险贯穿全过程。针对此案暴露出的企业夜间安保薄弱、物资清点不及时、人员管理松散等漏洞,检察机关向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帮助企业扎紧制度篱笆。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杜林)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