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金州检语润春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从严整治涉未成年人烟草经营违法乱象,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控烟防线,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7月30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对校园周边商户开展涉烟草违法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聚焦校园周边50米烟草禁售管控、商户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突出问题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登记备案,依法责令相关商户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严防校园周边烟草乱象滋生蔓延。
未检干警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向经营商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校园周边禁止售卖烟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法律规定,引导商户树牢法治意识,自觉落实控烟主体责任,合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自“金州检语润春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白河县检察院积极对接相关行政部门,围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重点领域开展整治,针对发现的校园周边治理薄弱环节,依法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卫佑荣)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