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演唱会热度一路飙升,围绕观演场景,租赁长焦手机、DJI Pocket 3、索尼微单等“拍摄神器”正成为不少消费者观看演唱会的新选择。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分享了租赁设备观看演唱会的体验。
然而,有消费者表示,部分设备租赁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据调查发现,一些租赁设备的商家页面标注“3.40元/天起”等最低日租价格,但消费者若想享受该价格,往往需要租满30天甚至365天。而仅租赁一至三天用于观看演唱会时,实际支付价格则高达45元/天。
那么,这种以低价诱导消费,实际交易中以高价进行结算的行为,是否构成价格违法呢?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八)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律师解读:
一、法律允许商家设置阶梯定价,租期越长单价越低,长租优惠属于正常商业规则。其违法行为的关键不在于长短租差价,而在于标价展示不合规。只放大低价,刻意隐藏低价门槛,把限制藏在不起眼位置,制造“所有租期都低价”的错觉。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责令商家整改、限期规范标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多倍罚款;无违法所得也可处以定额罚款。
二、电商租赁平台也负有审核标价合规的义务。商家用这种误导性标价引流,平台属于未尽管理责任,消费者可一并要求平台督促商家整改、协助退款赔付;监管部门也可约谈平台,要求统一规范全平台相应设备多租期标价规则,要求多档租期价格并列醒目展示。
三、诚信经营是商家的立身之本,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在价格上玩花招,企图欺骗消费者,实际上是得不偿失的“自毁品牌”。消费者稍不注意可能会被价格欺诈,但商家的声誉和商品的信誉就在消费者心中大打折扣,被消费者抛弃,甚至被行政机关处罚。只有真诚对待消费者,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长远发展利益。
律师介绍:

孙宏臣,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出版《民法总则精解》《土地承包经营权解析与重构》《网络安全法一百问》等专著和著作三本,发表文章十余篇。做过大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商事案件,担任国有企业及多家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多位律师具有法学博士学位,专注于公司商事纠纷、信托、知识产权等领域疑难复杂诉讼纠纷解决。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以“更好的公司法务律师”为发展目标,不断探索、优化独具特色的真正的“一体化管理运营”机制,成为在诸多业务领域有深度实践并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的综合性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