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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全民举报奖励办法

2026-07-01 15:21:02 来源:​《成都商报》 -标准+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全民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3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适用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本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奖励。

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举报奖励应当同时满足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本市有关部门管辖,被举报对象明确,违法事实或线索清晰,违法事实或者线索须经立案查证属实并结案,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条件。

而对于具有法定监督和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采取欺骗、胁迫等方式诱导他人违法又就此进行举报,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骗取奖励,举报内容已事先被有关部门掌握、同一举报内容已获其他奖励、举报人系违法行为的主要责任人、组织者或者主要策划者等则不予奖励。

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受到行政处罚且罚没金额5000元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以行政处罚金额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没收财产总额为基准,根据举报信息准确度和证据材料完整度,将奖励分为3个等级,按5%、3%、1%分级进行奖励金额计算。对罚没款5000元以下或者无罚没款的案件举报,统一给予50元奖励。

内部举报人给予1.5倍奖励。每起案件举报奖励上限为100万元。奖金的计算和分配遵循有利于举报人、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等原则。

举报人应当自收到奖励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奖励申请。收到举报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实名银行卡卡号,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奖励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办法》还倡导外卖骑手、网格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记者 章玲)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