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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滴经营用水都“持证上岗”

2026-06-18 13:32:37 来源:法治网 -标准+

“以前偷偷抽水怕被查,心里总悬着块石头。现在每月水费虽然多了,但心里踏实了。”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走进辖区某洗车店,对经营用水取水许可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一见到熟悉的检察官,店主就感慨地说道。

此前,该洗车店所在区域,数家经营主体取水许可仍处于监管盲区。该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了问题线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了一场覆盖全县的经营用水取水许可专项整治。

拧开水枪,高压水流冲刷车身,泥沙顺水而去,但这些水很可能并非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白河县水资源丰富,部分洗车店紧邻河边,只需一台小型水泵,就能将河水或浅层地下水直接抽入蓄水罐,省去了办理取水许可的麻烦,也省下了每月的自来水费。

“其实大多数店主都知道,直接取用地下水和地表水用于经营,必须依法申领取水许可证,但河边就是现成的水源,看别人都这么抽,觉得自己不抽‘吃亏’,也就跟着干了。”检察官道出了走访中听到的真实心态。

针对这种现状,该院积极开展经营用水取水许可专项监督,从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全县洗车行业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从县行政审批局调取已申领取水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名录。随后,将上述两类数据导入“洗车行业违规排、取水类案监督模型”,经数据碰撞比对,发现多家洗车店登记在册却未办理任何取水许可手续的异常线索。

为查明实情,检察官实地走访辖区多家洗车店,证实其中5家洗车店的生产经营用水均直接抽取自邻近河道,既无取水许可,也未安装计量设施,长期处于水资源监管盲区。

“洗车行业虽小,但每家店每天少则用掉几吨、多则十几吨水。无证取水,侵蚀的是国家水资源税收。”检察官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均应当申请取水许可。“没有取水许可证,没有计量设施,取水量失控,长期超采更可能引发生态风险。”检察官介绍道。

无证取水行为看似“小问题”,但一家违规、家家效仿,形成破窗效应。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数家洗车店无证取水、未缴纳水资源税等问题,该院依法向负有取水许可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取水许可监管职责,对全县洗车行业无证取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责令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依法补缴水资源税,同时建立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问题反弹。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县洗车行业取水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一方面,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洗车店进行逐户排查,逐一核查取水许可办理情况及计量设施安装情况,对发现的5家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上门指导店主准备申报材料;另一方面,将洗车行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依托镇村河长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上报异常取水线索。

今年5月,该院检察官对涉案洗车店进行回访。走进店内,只见崭新的智能水表安装在进水管道上,取水许可证悬挂在墙上醒目位置。店主表示,今后一定按时足额缴税,按量用水、节约用水。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李沛)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