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价持续暴涨,让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投向黄金市场。日前,一段所谓“炼金”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视频中,一博主站在堆积如山的电子废料前,将一些像SIM卡一样的金属片放进大桶里,经过一系列操作后,提取了191.73克黄金。此外还有博主添油加醋,表示一张信用卡的芯片里,就含有0.2克黄金。面对舆论的沸腾,当事人后来澄清:他提炼使用了2吨原料,并未在视频中全部展现,且并非全是SIM卡或信用卡芯片,而是富含金镀层的电子芯片废料集合。
除了在提炼过程中存在问题外,还有因购买“炼金设备”而产生纠纷的案例发生。近日,湖北襄阳的李先生无意中看到一家公司的“炼金设备”广告:“无需经验,一键操作,废旧材料就能炼黄金,月入5万不是梦!”心动的李先生立马联系了商家,花2万买了一套“炼金设备”,可等他在家按照教程,用商家推荐的“废旧原料”反复提炼后傻眼了,别说黄金了,连半点金色物质都没提炼出来。最终依靠法院多次调解沟通,他和商家达成退货退款协议。
据专家介绍,包括手机在内的很多数码产品里,一般都会用到黄金。从积少成多、再利用的角度来看,电子垃圾确实具备提炼价值,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不仅没有利润空间,还会触碰法律的红线。那么,自行提炼黄金可能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呢?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电子类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律师解读:
一、危险废物的处理,涉及专业知识和设备条件,国家实行行业准入和资质审核制度,没有相关专业人员、没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条件和资质,严禁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更不能随意进行加工冶炼。
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电路板等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存储和处置需要具有特定资质和设备条件。自然人对废旧电路板、芯片等进行冶炼加工,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对自然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更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绝不可看到冶炼废旧物品可以获利,就铤而走险,最终可能会因触犯法律而承担法律责任。
三、黄金有价,自由无价。切莫因小失大,让一时之利益迷住双眼。切勿相信所谓的“家庭炼金”等虚假宣传,如遭遇骗局,可以保留证据,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网络平台也要加强虚假广告的整治,避免因平台疏忽大意或监管不到位导致消费者损失,否则亦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介绍:

孙宏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出版《民法总则精解》《土地承包经营权解析与重构》《网络安全法一百问》等专著和著作三本,发表文章十余篇。做过大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商事案件,担任国有企业及多家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多位律师具有法学博士学位,专注于公司商事纠纷、信托、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疑难复杂诉讼纠纷解决。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以“更好的公司法务律师”为发展目标,不断探索、优化独具特色的真正的“一体化管理运营”机制,成为在诸多业务领域有深度实践并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的综合性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