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条文到生活实践,我们的每一项权益都有法治护航!”
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法治日报社《法制文萃报》携手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律师团、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法与管理学院师生,走进寸草春晖望京老年公寓,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老年人权益”为主题开展公益普法活动,旨在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让宪法精神浸润老年生活。

普法现场采用“宪法条文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模式,让抽象法律知识转化为老年群体可感知、可运用的维权工具。朝阳区律师协会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副主任吴广松、王跃两位律师从不同维度为公寓老人送上“法治大餐”。他们围绕人身自由权、人格权、住宅权、社会保障权等核心权利,用通俗语言阐释“权利是什么、边界在哪里”;同时聚焦老年生活实际场景,分析了财产处置(立遗嘱权)、个人隐私权、被赡养权、亲情探望权、就医决策预嘱权等8项实践层面的常见权益,并详细说明侵犯这些权利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后果,引导老年人既要珍视权利,也要学会在权益受损时勇敢维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潘孝琳律师聚焦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以“案例+裁判要点+法律解读”进行精准普法。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逐一拆解三大核心场景:针对“子女代管老人养老积蓄拒绝返还”案例,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有权自主处分自己财产,子女不得阻碍”的裁判原则,强化老年人财产自主权的保护;针对“保险公司以‘未告知相关疾病’拒赔老年防癌险”案例,界定保险告知义务的边界,明确“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询问的事项,在保险公司询问之外的事项,不属于告知范围”,为患病老年人理赔维权提供清晰指引;针对“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以‘老人体质弱’减赔护理费用”案例,强调“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原则,不得因年龄或体质差异减少赔偿”,彰显法律对老年群体的充分保障。案例直击老年人权益保护痛点,让抽象的法律原则变得具体可感,帮助现场老人掌握“遇事找法”的实操方法。

活动现场,还向公寓的老年朋友赠阅了《法制文萃报》,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法与管理学院学生表演了太极剑、诗朗诵等节目。(记者 郭志萍)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