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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2025-10-28 13:51:43 来源:法治网 -标准+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立足“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善意文明”为核心导向,将柔性执行理念融入执行全流程,创新推出涵盖“前端预防、善意执行、机制衔接”的执行体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前端预防,从源减少纠纷。通过新兴媒介、印发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向辖区企业宣传“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法律内涵及典型案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企矛盾纠纷。将善意执行理念融入民族节庆、赶集日宣传,提前告知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及配合执行的益处,从源头减少抗拒执行行为。每月至少对辖区10家以上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注溪社节”“六月六”等节庆开展普法,制作执行类普法小视频8条,发放各类执行宣传册800余份。推行“执行听证前置”机制,在采取查封、失信等措施前,先组织听证听取双方意见,避免“一刀切”执行;作为全省听证员库试点单位,完成首批听证员招募工作,筛选出涵盖法律、教育、环境保护等各领域的听证员15名,以第三方视角提升程序公信力。累计开展执行听证前置28场,其中6场邀请人大、政协、检察院及其他行业单位参与,听证后当事人主动配合执行率提升至75%。

二是善意执行,平衡权益诉求。对涉企案件优先采用“活封”,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设备、账户;对农户案件避免查封基本生活资料。建立“财产置换”机制,允许被执行人以同等价值的非必需财产替换已查封的生产经营资料,实现“解封不停产”。对8家小微企业采用“活封”措施,对13户农户案件,未查封粮食、耕牛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针对民工、残疾人等群体,成立专项执行团队,开辟“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绿色通道,优先兑现工资、赡养费等“生存性债权”。2025年,执结涉民生案件326件,执行到位704.32万元,执行到位率79.57%,平均执行天数42.26天。

三是机制衔接,提升执行效能。对资不抵债但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引导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帮助企业“重生”,引导2家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进入破产审查程序。作为全州个人债务清理试点法院,制定了《天柱县人民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制度》,探索“执行转债务清理”路径,为诚信但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提供“债务豁免”渠道,化解“执行不能”困境。建立“主动履行+信用修复”联动机制,对及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承诺“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每月底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排查,确保应删尽删,避免“一次失信、终身受限”。2025年,累计为90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删除失信、限高信息,其中16家小微企业主因信用修复重新获得银行贷款,恢复生产经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氛围,助力天柱县创建“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县”。(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作者 罗源)


编辑:唐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