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反诈是门必修课,青春与法同行

2025-10-10 13:39:15 来源:法治网 -标准+

为筑牢防范诈骗防火墙,构建全民反诈的浓厚社会氛围,2025年7月9日,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政治部共同邀请东湖学院20余名在校大学生参与旁听庭审,通过观摩真实庭审、以案释法,旨在帮助大学生们在步入社会之前牢固树立“反诈是一门人人都要学,且要长期学、深入学的人生必修课”的观念,全面普及反诈领域相关知识,充分认识电诈犯罪严重危害,全面助力提升群众反诈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水平。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涉嫌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偷越国(边)境罪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一、2019年9月被告人刘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在校大学生杨某,刘某通过大学生杨某从马某、郑某、胡某等9人以人民币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营业执照,马某、郑某、胡某等9人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提供给被告人刘某或大学生杨某办理营业执照,刘某则以马某、郑某、胡某等9人的身份分别注册了9家公司;二、2020年5月被告人刘某与另案被告人曾某收购他人银行卡20余张;三、被告人刘某与其他三人结伙于2019年5月与6月多次偷渡往返于我国与缅甸境内。上述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分别构成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偷越国(边)境罪。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大学生们亲眼见证庭审全过程,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旁听学生们全程认真学习,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感受到“两卡”犯罪可能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本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庭长邹桦对大学生们展开了法治教育,提醒学生们在步入社会之际一定要擦亮双眼,牢筑防诈“防火墙”,警戒高薪兼职、轻松赚钱等聊天话术,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参与“刷单”“跑分”等非法活动;勿信虚假色情服务信息,不泄露个人信息;若不慎遭遇诈骗或怀疑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自东湖学院法学院的学生在活动结束后表示感叹:目睹庭审过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危害触目惊心。收购、出售银行卡,实为诈骗支付命脉!我们切莫为赚快钱沦为犯罪工具,守护个人账户安全,抵制非法交易,是公民责任,更是未来法律人维护金融安全的职业使命所系。

本次活动通过真实案件提升普法效果,以庭审观摩为依托深化警示力度,以“法院+学校”的联动护航美好青春。让同学们在法治课堂中提升反诈意识,筑牢校园反诈安全屏障。(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邹桦)

编辑:唐亦轩